我国发光二极管生产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
摘要: 不久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四家发光二极管企业启动“337”调查,即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统计,2007年我国发光二极管产品的产值为168亿元,相关应用产品接近300亿元;而被立案的四家企业的产值都只是在3到4亿元左右。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就有权采取有限或普遍排除令、停止令和救济令等救济措施。正是因为“普遍排除令”的威力,因此,美国的起诉方往往是在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口产品行业中,针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提起调查申请,一旦有一家小企业败诉,就可以进一步利用排除令限制我国这整个行业的所有企业对美出口。
按照美国法律,在被起诉之后20天内必须回复,否则将被视为弃权而败诉。而以往美国“337调查”的案件来看,应诉费用一般在600万美元左右,我国的应诉企业至少应准备300万美元的资金。从应诉到终审,时间至少一年;这中间的财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对小企业来说,也是不容易负担的。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办公室主任 耿博:从以往我们了解的相关行业针对337的案件处理情况来说,有很多行业中小企业不去应诉,最后导致整个行业仅有去应诉的企业才能出口,像打火机案件、墨盒案件、木地板案件。
更严重的问题是,如果我国企业在此次“337”调查中败诉,除了丧失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外,可能还会影响对欧洲、南美等地的产品出口,这意味着将会失去数百亿美元的国际半导体照明产品市场。
据了解,我国企业将在4月20日左右正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应诉理由;5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进行第一次听证会,同时确定整个案件审理时间。明年1月开庭宣布第一次处裁,最终的宣判在明年3月。(编辑:X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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