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道路采用环保节能的绿色照明
摘要: 烟台市区南大街(青年路路口至解放路路口段)和解放路北段(南大街路口至滨海北路交口段)两条主要道路区域,将全面采用生态环保节能的“绿色照明”。
今后,市区南大街(青年路路口至解放路路口段)和解放路北段(南大街路口至滨海北路交口段)两条主要道路区域,将全面采用生态环保节能的“绿色照明”。
为迎接葡酒节和果蔬会,市城管局对烟台市区景观灯进行改造建设。 据了解,景观灯光在生态环保方面符合保护动物、植物和防止光污染的要求。在鸟类聚集的栖息地,避免使用人工光源,照明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下,慎用对昆虫的滞育有较大影响的蓝紫光;严格控制使用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红光和蓝紫光,冬季禁止使用能促使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红外光,严禁光源近距离直射植物,避免灼伤。同时,烟台将全面推广采用第三代光源中的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和高显色性高压钠灯,淘汰高压汞灯,推广使用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的混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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