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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节能灯强制采购条件

2007-08-10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7月30日再次发出明确通知,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7月30日再次发出明确通知,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其中明确了节能灯具等强制采购的原则和条件。

   6月份,国务院在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其中包括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

  在政府采购清单中明确规定了强制采购节能灯具。

  据悉,目前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都在考虑立法禁止生产白炽灯。欧洲主要灯泡生产企业也向欧盟委员会建议欧盟出台相关法律,禁止在2015年后继续生产非节能型灯泡,以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在国内国际的宏观环境下,节能灯具的发展成为历史必然,灯具行业将迎来节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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