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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照明行业的四类主要法律纠纷

2007-07-30 作者:admin 来源:法律服务部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法律服务部试对过去一年照明行业的法律纠纷的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希望能为广大读者有所借鉴与参考。

法律服务部试对过去一年照明行业的法律纠纷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希望能为广大读者有所借鉴与参考。

质量纠纷:供销合同是关键

  在合同纠纷中,主要以质量纠纷和货款居多。经销商从某处买进一批灯具,随后发现质量问题,与厂家交涉无果。
  
相关分析:

  那么作为买家该怎么去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呢?首先,买家与卖家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全面的合同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从而减少、预防纠纷。也许有经营者会认为:古镇这个灯饰市场的交易实际情况是以签订订单为主,每次交易都签订一份全面、规范的合同根本就不具操作性。这个想法使得此类纠纷频繁发生。
  
律师点评:

  我们认为,如果经销商与厂家之间有着长期业务来往或者有意建立长期的业务来往,那么经销商可以与厂家签订长期的供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关于产品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以及发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就可以避免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也就可以直接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例如维修、更换等),这样在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从而达到减少、预防纠纷发生的效果。其次,合同签定后,要确实、及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买方应做好质量检验的工作,确定货物没有质量问题时再收货和付款,而不要等到收到货物一段时间或已经付款后才提质量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避免自己不必要的损失。
  发生指数:★★★★★
  
货款纠纷:信用要成为合作的根本

  古镇灯饰市场的货款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卖家收到了款不发货或者迟延发货;买家付款后无法联系到卖家;卖家发货后买家不付或者少付款等等。
  
  相关分析:

  以上几种情况,显而易见的货款问题是由于买卖双方缺乏基本的信用而造成的。对于这种情况,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就是大家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做生意,努力创建诚信的市场大环境,但这种市场风气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努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
  
  律师点评:

  就目前来说,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约定付款或者发货方式来分摊风险,例如双方可以约定由买家先付部分货款,等卖家发货以后,买家再付清全部货款。这样便可以把风险分摊,以便于双方建立更好的信任基础与合作关系。另外,对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小量交易,建议尽量当场交付货物和支付货款,避免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发生指数:★★★★★
  
  知识产权纠纷: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纠纷是集中在侵犯外观设计、技术方案等方面,主要表现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包括外观设计),自己开发或雇人开发的产品、设计被仿造等等。这些情况一般是由于当事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在管理上的疏忽造成的。其实,如果权利人已经拥有某项专利权,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密切关注市场,发现侵权及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已经开发出某项设计、技术等,就应当尽快依法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不想因申请专利而公开自己的技术,则应加强技术秘密的保密工作。

  发生指数:★★★★

  劳动纠纷: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主要集中在工伤和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和雇佣者权利,劳动者利用职权便利,获得企业的技术材料、客户信息等情况。如果劳动者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就应当注意证据的保全以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及程序,以便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后者,用人单位或雇佣者应当注意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亦应当加强法律意识,千万不能无视法律,侵犯用人单位或雇佣者的合法利益,否则得到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发生指数:★★★★

  相关链接

  西门子“恶意抢注”事件

  主角: 西门子(含博世-西门子及西门子所属公司)恶意抢注海信、东林等7家中国企业商标

  事件回放:
  西门子抢注商标恶意明显在“Hisense/海信”获得驰名商标荣誉称号后,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毫无差别地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2001年6月,西门子全资公司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厦门东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商标。截至目前,广东佛山照明公司的“FSL”商标、上海德士公司“ECOLUX”商标、上海奥利玮公司“ORION”商标、中轻青岛分公司“RUBY”商标、广州穗之星公司“GERLITE”的商标已经分别遭到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的抢注。

  相关知识:
  这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恶意抢注行为,完全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违背商业道德,违背《巴黎公约》和WTO规则。这种手段是极其恶劣的。对于独创性商标的抄袭违反知识产权法的精神与原则,这不仅是对中国品牌国际化的障碍,而且是对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威胁。

  点评: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教授认为,这些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和迅速发展为外国企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广阔的市场,外国企业到中国来享受了很多的优惠,得到了很多的实际利益。但是,像西门子这样的跨国公司,一方面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获取重大经济利益,一方面却蓄谋已久,抢注多家中国企业的商标。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认为,对于商标纷争已经到诉讼程序的案子,希望中国企业能够下定决心,奋力拼搏。同时,也要认识到事情的艰巨性、复杂性。但更要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意识,以免企业遭遇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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