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唐·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节选。
节能灯:肥水不应只流外人田
节能这事儿,讲的是众志成城,节能灯只有走进千家万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有业内人士算了这样一笔帐:如果全国每户居民将一个60瓦的白炽灯换成同样亮度的10瓦节能灯,以每天6小时计,每年每户可节电70千瓦,这个数据可能不够惊心触目,但如果以全国推广了12亿只计,则每年可节省出一个三峡大坝全部发电机组的全年发电量。回想为实现“高峡出平湖”,全国人民所作的巨大努力和长江两岸部分居民所作的牺牲,能源的珍贵和来之不易可见一斑,但我国的节能灯推广却并不尽如人意,作为全球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国,在使用数量上却只有美国的1/3,生产总量的80%用于出口。
温家宝总理在07年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用分量篇幅重申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建立节约型社会、友好和谐型环境的构思:“大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集约用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这个五年计划中,国家将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节能、环保将成为市场主要考验的两个指标,这将给节能灯的生产带来新的商机,使得照明行业将在这个计划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国家相关部门会加强监督,逐步规范市场,建立缺失的标准,清除“淘气灯”。一些企业制造的节能灯光效低,寿命短,光衰快,但依然能进入市场,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信心,阻碍国家政策的推行。在每年各地的节能灯抽检中,合格率总是低得惊人,其中还包括一些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的产品。这些大小企业钻了国家政策的空子,打着响应国家节能号召的旗帜偷工减料,生产出来的所谓“节能灯”节的是该产品成本而非国家能源。在当今这个利益当头的经济社会,谈及国家利益、民族复兴时也许有人会嗤之以鼻,谓为虚伪。但真正的民族企业家必定在这种关键时刻选择民族良知,而非私人的短期的利益。
商家在卖出节能灯的同时也在推广一种节能诚意,使节能意识渗透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目前来说,居民的长效节能意识薄弱,或以“置换麻烦”推搪节能灯,或在购买时在20元/只(节能灯)VS 1. 5元/只(白炽灯)的价格对比中选择后者,在这个过程中,与居民直接交流的是商家,所以宣传不只是个别部门个别群体的工作职责,商家更应有这样的自觉,因为其推广的内容意义深远,关乎民族的民生和发展。
除了“厂家降一点、商家让一点、消费者付一点”外,国家也要扶一把,应抓紧现代居民的住宅正在更新换代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的时机推广节能灯,国家应该利用其政府职能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声势,填补市场和企业缺漏的宣传和扶持。如美国发动“18秒换灯行动”,18秒就能完成一个节能行为,消费者每买1只节能灯,还能得到能源部3美元的补贴。日本、法国、荷兰等国在推广节能中,也都有相应的政策补贴。
愿我们的后代仍然自豪地用“地大物博”来形容我们的祖国。
人民币升值:小步缓行并非坏事
据了解,行业内的外贸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出口企业,都已感觉到了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出口价格相对提高,意味着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产品在国外价格竞争力的下降。同时,除出口量减少造成的损失外,出口企业还会遭受出口收入转化成人民币时的汇兑损失。然而企业都坚韧灵活地采取方法去应对,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增加内销、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订货价格、签订短期合同、远期结汇,或者在报价上留有余地,考虑有可能发生的汇率变动情况,在客户理解的情况下向客户转嫁一部分成本等,但这些都仅仅是避险方法,并非长宜之计。中国汇率改革的既定目标是“实行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汇率制度”,这预示着,在将来,企业要面对的是持续难以预料的汇率变动。
再者,随着入世5年保护期的结束,我国金融、汽车、农业、电信等包括照明行业在内的诸多行业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乃至完全放开市场,企业还是会与国际市场的风口浪尖相撞,部分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市场份额将向具备规模和技术综合优势的龙头企业集中。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说 :“人民币升值‘小步缓行’会对中国企业产生巨大的鞭策作用。人民币升值‘小步缓行’可以提醒企业认清形势,不要以为日子还和前些年一样好过,企业要提高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重视品牌战略和营销策略。从长远来看,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看长远,人民币的平稳缓慢升值给企业带来的压力不过是在登上国际市场参与PK前的一次演习练兵,可以增强企业的“战斗力”,促进行业内发展模式的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物权法》:将给行业带来机遇
2007年10月1日起将施行《物权法》,这是两会中倍受瞩目的消息。
世间已无杜甫。大现代城市已安得广厦千万间,却不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房子对中国居民来说,是难以言说的隐痛。因为房价的居高不下,诗圣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他们首先屈服在多年来频频飙升的房价下,或倾其所有或负债20、30年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买下一套房子,作为农耕文明的中华民族对住宅有着等同于家业的意识,所以在购买时居民潜意识中都是将之作为一个祖传家业性的不动产在购买。然而因为商业用地的年限与住宅用地的年限问题,70年后房子终将归还国家的意识更是居民心目中的隐痛之中的隐痛。
另外,在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中,大部分居民无法找到城市归属感,夜幕降临时城市灯光照明反而触动了城市人的万千思绪,君不听:“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 ;每个黄昏心跳的等候……;”君不听:“灯光里飞驰失意的孩子,请看一眼这个光辉都市,再奔驰心里猜疑……”
俗话有云: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这次中央将通过物权法把予恒产聚恒心的思想落实。《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这个规定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超过70年。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关于保护私人财产的规定。
这预示着,装修行业、照明行业可能将接待一批新加入的中、高端的客户。真正有了家的感觉,使得他们更加重视灯光环境的营造,在选购灯具时趋向质好价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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