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06年至2010年城市照明规划出台
摘要: 2006年至2010年柳州市城市照明规划已出台,该规划实施后,将在带给市民享用不尽的视觉大餐的同时,对居民的夜间活动更能提供高质量的照明设施。
2006年至2010年柳州市城市照明规划已出台。本次规划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城市照明理念,并结合该市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历史文化内涵,通过结合江、山、路、桥、房等自然地理优势和各类建(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采用点、线、面、体结合,高低错落有致,远近互衬、层次分明、动静结合的手法,创造出充分展示集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现代化建设于一体的城市大盆景的整体夜间景观照明及一定水平的夜间功能照明。
该规划区域包括市人民广场、龙城路、飞鹅路商业区、鱼峰山周围商业区及柳江回绕段两侧,其城市功能以城市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为主。人民广场、龙城路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夜间景观主要通过对建筑、广场等人工景观载体的夜间表现来体现柳州市城市风貌,展现出柳州的城市建设成果。河北“U”形半岛的中心滨水地带,将通过对滨江区域及沿线部分历史文化遗迹的展现来表现柳州山水园林城市及历史文化名城的夜间特色。飞鹅路片区将通过对水体及城市建筑的展现来体现柳州山水城市特色。山体区域则通过对山体的夜间展现来体现柳州独特的自然景观。
为了在夜间展现柳州城市景观特色,结合规划区内城市建筑载体、景观要素等形成景观独特的夜间旅游路线,具体旅游线路规划为:1.沿江游船夜间观赏旅游路线;2.柳江两岸休闲娱乐夜间旅游路线;3.龙城路夜间休闲购物旅游路线;4.飞鹅路夜间休闲购物旅游线路;5.城市夜间观景点。
据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划要求,今后列入城市照明建设规划的已建或在建建(构)筑物,其业主应当按照城市夜景灯饰建设规定的要求设置夜间景观照明设施。新建的、属规划范围的城市灯光载体应在设计时与照明一并考虑,其夜间景观照明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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