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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照明灯饰行业的困局分析(图二)

2007-11-22 作者:admin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论坛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本文对我国照明灯饰行业的困局作了相关分析。

  “狼”入 “羊”群 弱肉强食

  近三年来,中国家居消费市场平均增幅超过30%,年产值达到6000亿元,中国巨大的市场吸引了各路资本下注“豪赌”。

  继美国凯雷投资集团以2750万美元投资了上海安信地板、新加坡瑞胜3000万美元投资北京东易日盛之后,美国最大私募投资基金之一华平投资集团又意欲入股红星美凯龙,日本软银投资雷士等等。外资的介入将以国际性的视野、全球化的角度对家居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和建议,在公司结构、人才培养、财务、投资决策等方面帮助家居企业达到更新的规范和管理水平。

  尽管照明行业目前的年产值只有1500多亿元,但照明行业发展持续快速稳定,近5年来增速均在20%以上,可见照明行业的市场潜力巨大,同样具有极大的投资价值。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然而,在当前国内的融资环境下,很多灯饰企业正在遭遇成长的烦恼——资金短缺。

  诚然,灯饰企业仅凭自有资金来运作一个品牌,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灯饰产业要做大做强,首先需要有一批企业先做大做强,而这批企业要脱颖而出,就必须谋求资本化的出路。今年年初,本报立志在5年之内扶持30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就是基于这样的行业发展大势。

  2006年,先有雷士引进日本软银风险投资基金,后有真明丽在香港成功挂牌上市、雪莱特在深圳挂牌上市。进入2007年,中国灯都古镇的龙头企业,如华艺、欧普、胜球等也纷纷顺应市场需求,开始重新梳理企业内部管理,积极筹备上市事宜。资本运作在灯饰行业初露端倪。但据专家分析,灯饰照明产品技术含量太低、企业管理不规范、市场不成熟、盈利模式不清晰、投资收益不可预测等因素,造成我国灯饰产业投资成本大、风险高,使得大量资本都还处于观望状态。如果灯饰企业能够在赢利模式创新上有所突破,那么就更有机会获得资本的青睐。

  “网络”时代 暴利绝后

  多年以来,家居行业的产品一直依赖于传统卖场渠道进行销售,这种方式虽然比较直观,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成本较高。在以往家居行业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这种销售方式的弊端还不明显。但在家居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平均利润下滑的今天,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因此,寻找更为有效、成本更低的产品营销方式已成为品牌家居经销商越来越关心的话题。高效、低成本的互联网络品牌家居营销渐渐浮出水面,借助网络抢占新的营销高地,这已是家居业内大家都心照不宣所达成的默契。

  在这种背景下,兴邦产业信息传播有限公司顺势打造“家装视界”网( www.jzease.com),旨在为广大灯饰企业提供广阔的网络直销平台,拓宽企业的产品销售渠道,全面降低企业的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9月28日,“家装视界”网站正式开通,有人预言:9月28日,将被载入灯饰行业的发展史册,因为“家装视界”的网络直销模式将颠覆灯饰行业传统的营销模式,而“家装视界”也将成为未来家居领域的主流营销渠道和平台之一。

  然而,对于网络营销概念模糊的灯饰企业而言,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实现产品销售,无疑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模式变革 坐商等死

  中国家居企业当前普遍遭遇的难题是:迫于上游产业链生产成本的极度上扬,受制于价格竞争的利润下降,困惑于跟风模仿的产品同质化,窘迫于推广费用高昂的品牌萎缩。面对这些常识性的难题,家居企业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该做的都做了,但除了销售费用和队伍不断膨胀外,在营销技术上几乎是黔驴技穷。于是,如何突破营销困境成为绝大多数家居企业的中心议题,解决思路也逐渐从“价格战”转向营销创新多元化。对于传统的坐商来说,只好在家等死。

  近年来,尽管有部分灯饰企业的营销模式有所变革,如灯饰专卖店、专卖区的出现,使得原来松散的销售方式已经转变成紧凑的营销模式,新特丽、琪朗、金达等灯饰品牌的模式变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为后来者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案例。然而,在古镇,目前绝大数灯饰企业还在坐等客商上门,这也使得古镇门市租金步步高升。反过来看,租金高涨也使得坐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信仰缺失 观念落后

  国家、消费者、客户、员工、股东、家庭,能否处理好以上六个方面的利益排序,这是一家企业能走多远、是否值得尊重与追随的关键所在。对任何企业来说,它都必须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消费者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只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企业才能真正立足市场;客户是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只有维护好客户的利益,企业的产品才能顺利到达消费终端;员工是企业的支柱,只有维护员工的利益,企业大厦才能顶天立地;当上述群体的利益都得到保障之后,股东和家庭的利益自然水到渠成。

  然而,本报近期调查的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灯饰企业的价值观混乱,利益分配失衡。90%以上的企业老板将股东或家庭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不到3%。正是在这种错误的企业价值观支配下,一些企业置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于不顾,偷税逃税,或偷工减料,以假冒伪劣产品忽悠消费者,或想方设法上下圈客户的钱,或克扣员工的工资,赚昧心钱……正因为如此,很多灯饰企业陷入了“引不进人才,留不住高才”的尴尬境地。

  价格混乱 竞争无序

  明码实价是指零售客户在销售产品时,使用统一印发的价格表或标价签,依照规定公开标示产品价格、出售产品,并做到诚信经营的行为。这是国家规范价格行为的基本政策,同时也是保障零售客户合理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之一,更是解决零售市场无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

  灯饰属个性化产品,价格缺乏可比性,这为商家标高价忽悠消费者提供了便利,2005年下半年,在本报的积极推动下,明码实价的呼声一度高涨,然而,目前真正做到明码实价的企业却屈指可数,根本原因在于厂商忽悠消费者的思想依然普遍存在。厂商不能明码实价,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目前整个行业的竞争秩序比较混乱。

  新法实施 优势殆尽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将许多新型的劳动关系纳入调整范围,从而填补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许多空白,被称为劳动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另外,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用人单位随意用工、不订立劳动合同、不办理劳动保险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也将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到那时,劳动合同法将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利器”。

  然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且运作尚不规范的中小灯饰企业来说,新法实施所带来的压力和风险甚至超过原材料涨价。如新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而目前行业内普通工人每天工作时间都是在8小时以上,甚至有的企业员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小时,且没有休息日。据专家分析,如果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运作,在国际市场上,国内企业低人力资源成本的优势几乎完全丧失,这就意味着我国灯饰外销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会被削弱。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详细解读,本报将在近期予以重点报道。

  • 我国照明灯饰企业的困局与出路(图三)
  • 我国照明灯饰企业的困局与出路(图一)
  • 飞利浦:弱化消费电子业务决心加剧
  • 雪莱特:国内电光源行业具领先优势
  • 07半导体照明与产业发展动态及趋势
  • OIDA预测未来LED将与传统照明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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