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对城内照明进行科学规划
摘要: 江西省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省内的城市照明进行科学的规划,将在2008年以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节约用电和环境保护是规划的重要内容,同时,2006年大城市的亮灯率要达97%。
江西省要消除“瞎眼”路灯。近日获悉,江西省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省内的城市照明进行科学的规划,将在2008年以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节约用电和环境保护是规划的重要内容,同时,2006年大城市的亮灯率要达97%。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启动
城市照明主要是指城市范围内的道路、街巷、住宅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和建筑物等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江西省将在2008年以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建设部门将对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避免因为法规和相关标准滞后,造成建设市场混乱;忽视照明设计的文化品位和与环境的和谐,单纯追求亮度,追求豪华,造成光污染的现象;使用低效照明设备,电能浪费严重,加剧城市用电的紧张。
2006年实现节能照明
城市的照明怎样才能更节约用电,灯具是否节能是关键。据了解,2006年底前,江西省将完成节能灯具的改造任务,实现节能型的城市照明体系。
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以保证人民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完善城市广场、公园、码头、车站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大城市亮灯率要达到97%,中小城市要达到95%;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要达到95%;主次干道的亮度指标应满足设计标准值的要求。
推广照明分时控制模式
江西省将在城市照明行业广泛开展节约用电活动,有条件的城市应实施城市照明集中监控和分时控制模式,努力降低电耗。各种照明设施建设设计方案,都要按照照明节能设计标准,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禁止使用低效的照明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对于节电工作开展得好、节电效果显著的单位,各地应予以奖励。(编辑: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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