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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招标公告(20140721)

2014-07-21 作者:公共照明频道Bee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阿拉丁照明网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照明公共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阿拉丁照明网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照明公共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福建省石狮高新区大厦路、后湖一路北段及后湖路西段改造、祥芝后湖二路道路照明(桩号0+470~0+826.965)工程

  招标编号:狮永信招字第14041号

  开标时间:2014-08-13

  所属行业:14

  标讯类别:1

  资金来源:0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0

  招 标 公 告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 石狮高新区大厦路、后湖一路北段及后湖路西段改造、祥芝后湖二路道路照明(桩号0+470~0+826.965)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经石狮市经济局狮经计[2014]102号、狮经计[2011]5号、狮经计[2012]111号文批准建设。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狮永信招字第14041号。

  2.工程规模: 约124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人行道铺装、路缘石、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挡土墙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4.标段划分:无。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7.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已经注册的临时建造师)。

  一级临时建造师包括:(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保证金为 贰拾肆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 开户行(一):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市支行 帐号:35001658107050001824

  (2) 开户行(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营业部 帐号:158300100100038732

  (3)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帐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工程名称(受理银行录入或者投标人手工填入均可)。

  6.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1、发售时间:2014年7月21 日8:30-2014年7月25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 13日 09:00 (北京时间)前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电子投标文件写入U盘,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递交到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4年7月21日8时30分至

2014年7月25日17时30分止

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4年7月26日11时30分止

yx88713700@126.com

公布答疑纪要

2014年7月26日15时00分至

2014年7月26日17时30分止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或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4年8月13日08时00分至

2014年8月13日09时00分止

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现场)

开标

2014年8月13日09时00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石狮市子芳路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

  邮编:362700

  查询电话:0595-88713700

  传真:0595-887137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小叶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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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二道白河镇城区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省

  二道白河镇城区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XZB2014-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二道白河镇城区景观亮化工程 , 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长管经发投资[2014] 25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 二道白河镇城区景观亮化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一标段 城区东出口、西出口、南出口生态景观亮化;二标段国税、地税、工质检、执法支队、消防等单位办公楼亮化 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9月10日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工程 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 ,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注册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 。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索要,投标企业报名登记表后 (联系人 欧阳辰 13261678052)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_8月6日_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 欧阳辰

  手 机 : 13261678052

  邮 箱 : zbcgchin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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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外国语学院小和山校区公共照明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外国语学院委托,就小和山校区公共照明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QSZB-WZWY-1420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小和山校区公共照明改造工程

1.0

不公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8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7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8月7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6日下午17:00前在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交纳并到帐。邮箱:qszb003@126.com;报名表下载地址:求是招标网(http://www.qszb.net);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8705574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联系人:陈应俭

  联系电话:0571-87666112

  传真:0571-8766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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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水路路灯照明、水管等配套设施(二次)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公路局委托,对清丰县金水路路灯照明、水管等配套设施项目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4]021-GK09号(一标段、三标段)

  二、采购项目:一标段:路灯;三标段:路灯基础及电缆。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须知:

  1.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1.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法人除外)及企业所在地或清丰县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等内容。

  1.3补遗文件、澄清答疑、变更事项的领取:补遗文件、澄清答疑、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1.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携带按本公告“报名须知”第1.2条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4400元、三标段14500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用户名:清丰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部,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清丰县支行4100 1516 8100 5020 0435。开标前2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账,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第三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27248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18688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七、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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