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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招标公告(20140425)

2014-04-25 作者:公共照明频道Bee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阿拉丁照明网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照明公共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阿拉丁照明网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照明公共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维修埋地电力电缆护套管、路灯维修电线材料、路灯维修镇流器及灯泡材料供应商资质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维修埋地电力电缆护套管、路灯维修电线材料、路灯维修镇流器及灯泡材料供应商资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14GZ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维修埋地电力电缆护套管、路灯维修电线材料、路灯维修镇流器及灯泡材料供应商资质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名 称

服务期

包一

路灯维修埋地电力电缆护套管供应商资质

两年

包二

路灯维修电线材料供应商资质

一年

包三

路灯维修镇流器及灯泡材料供应商资质

半年

  注:投标人投标时可只投其中一包,也可同时投多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包一、包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授权代理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1、公示期:2014年04月18日至2014年04月24日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18日至2014年04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5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05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注: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邝先贺

  电话:0751-86101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芝、张莉莉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26)

  邮 箱:shaoguan-shengyuan@163.com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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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集镇陈李线段太阳能LED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集镇陈李线段太阳能LED路灯工程经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现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集镇陈李线段(三乡河至八大家加油站)

  2.2 项目内容:太阳能LED路灯54盏

  2.3合同估算价:约55万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资金来源:自 筹

  2.6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5月,工期要求:30天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5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6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 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4、工程付款办法:2:2:2:2:2模式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4.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四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5.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5.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

  5.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5.7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办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4、0.95、0.96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8、投标报名

  8.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8.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8.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10、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4月28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

  联系人:张 春

  联系电话:0515-82508599 189322779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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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级公共机构LED室内照明产品安装改造(重新采购Ⅲ)

项目名称:

东莞市市级公共机构LED室内照明产品安装改造(重新采购Ⅲ)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4〕177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自行、分散采购专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审核最高限价:

包A:3,605,100.94元;包B:2,777,644.32元;包C:1,469,981.49元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主体)必须是所投所有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灯具产品生产制造商与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并且以灯具生产制造商为主体。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交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若不能提供查询结果,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电子文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4年04月24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30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4月24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5月14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采购文件售价(元):

120.00(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5月15日 08: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5月1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开标时间:

2014年05月15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

陈旭希

联系电话:

22805618

采购文件:

东采公〔2014〕177号 采购文件.doc

注:采购文件仅限上班时间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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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高新区路灯亮化设施提升与修护及泵站汛前设备检修工程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区路灯亮化设施提升与修护及泵站汛前设备检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监察管理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路灯亮化设施提升与修护及泵站汛前设备检修工程

  2.招标编号:HNCA2014-ZB04-024

  3.项目地点:洛阳市高新区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 总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10000元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合欢路、侯天路及六期(三个)泵站汛期高低压电器及水泵设备检修与保养工程。

  二标段:合欢路、侯天路及六期(三个)泵站汛期蓄水池清淤工程。

  三标段:老旧路灯杆升级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含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泵设备检修与保养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4、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含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灯具、灯杆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灯杆、灯具制造厂商应具有25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含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证明(原件),具有50万元以上(含50万)注册资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06932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lychengan@163.com

  2014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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