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业照明招标公告(20140314)
摘要: 阿拉丁照明网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照明公共照明、工业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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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乳源县县城道路照明LED灯节能改造第三方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受乳源县银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乳源县县城道路照明LED灯节能改造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RYCG14-08
二、项目名称:乳源县县城道路照明LED灯节能改造第三方检测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120,000.00元
五、项目内容:
专项能源审计、改造后的节能量审核、照明质量检测等。(详见谈判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取得省级或以上节能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备案,且业务范围须包括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的节能技术服务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4、投标人必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3月14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办公时间内(除星期六、日)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4、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5、省级或以上节能主管部门批准,且业务范围须包括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的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4年3月26日 上午9:30(9时开始受理)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一、 谈判时间:2014年3月26日 上午9:30。
十二、 谈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孟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1-5375038 电话:0751-5372266
传真:0751-5375038 传真:0751-5372266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 联系地址:乳源县鲜明南路
邮编:512700 邮编: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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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医院无影灯谈判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人民医院委托,经萍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对无影灯进行竞争性谈判。将谈判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编号:ZPX2014-048
2、项目:无影灯 8套
3、报名登记资格:
(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资格或经营范围。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登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登记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下午5时。
6、招标费用:
(1)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前向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转入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收现金。保证金以截止2014年3月20日下午5时到账为准,谈判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及账号为:
帐 户: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04006709000016226
开户银行:萍乡市工商银行政和支行
(2)标书每套售价为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并应提交以下资料。提交资料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表。
(3)设备技术参数偏差表。
(4)详细设备配置清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特点说明。
(5)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及服务热线电话等。
(6)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对免费保修期、维修响应时间作出承诺。
(7)投标方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一览表。(列明采购单位、购买时间、项目、联系电话)。
(8)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所投产品的经销代理授权书(经销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等(以上资格文件除注明原件的外,其他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8、付款方式:货到开始安装付款50%,验收合格40%,余款一年内付清。
9、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报名登记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
11、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3月21日上午9:00(资格预审通过后进行谈判)
12、项目联系人:邓月欢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6881937(传真)
13、网 址:http://bmwz.pingxiang.gov.cn/cgw/
Http://www.pxzbtb.gov.cn
Http://pxggzy.jiangxi.gov.cn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3日
无影灯招标技术要求
一 单母灯参数要求:
用途:用于妇产科等低体位手术照明的特殊要求。
数量:8套
技术规格要求:
1、单母灯,灯头直径50cm~60cm,亮度≥12万Lux。
2、光柱深度≥118cm。
3、灯头亮度具有≥6段式调光,具有亮度记忆功能。
4、连续工作4小时的灯体温升范围≤12℃。
5、灯泡功率≤150W,使用寿命≥1000小时,灯泡品牌为德国欧斯朗等世界著名品牌。
6、照明区范围(光斑直径)可调,调节范围为:最小直径 ≤12cm 最大直径≥25cm
7、采用多反射面发射原理。
8、色温范围:4250°~4500°K。
9、控制面板在灯盘上,方便操作。
10、手术灯内部提供主副两个灯泡:具有内置同功率、同颜色、同亮度的相同备用灯泡,当主灯泡熄灭后备用灯泡在0.1秒内自动切换,不影响手术。
11、悬臂关节数≥4个,操作灵活,每个关节能做到无限旋转。
12、每套另配消毒把手1个
二:其他要求
*1.提供10家以上的装有10台以上的类似产品的“三甲”医院名单,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生产商需有ISO、CE认证
#3. 提供医疗器材许可证(台湾)
4.提供操作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5.保修期大于等于一年,维修响应时间两小时,维修到达时间24小时以内,提供产品易耗品的价格清单。
三:参考品牌
“雅科美德”、“明基三丰”、“鼎眾”等
注:“*”为必备满足条件,否则废标。“#”为重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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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文化中心管道式日光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供货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岚山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委托,就其岚山区文化中心管道式日光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供货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岚山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孙家宏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 联系电话:0633-293092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曲宇鲲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quyukun@126.com
开户行:日照银行昭阳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10100801421000639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岚山区文化中心管道式日光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供货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2014003
招标项目标段:一标段:岚山区文化中心管道式日光照明系统
二标段:岚山区文化中心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招标项目内容:岚山区文化中心管道式日光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供货的设备供货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岚山区文化中心《设计图纸》等。详细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投标人具有相关工程的设计能力,一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二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两标段可兼投兼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4月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4投标人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5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否则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3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9:30.
九、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4年4月3日9:30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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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2014年度LED室内照明灯具协议供货增补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采购,现予以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ZD14-011BG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县2014年度LED室内照明灯具协议供货增补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内容:择优增补选定不多于3家连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LED室内照明灯具协议供货商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年12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1.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4年3月18日止。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3月12日9时起至2014年3月18日17时3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17时3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第二支行
开户名: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400 1760 3110 5300 3338
说 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ZD14-011BG投标保证金”字样。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3日15时正(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8831
2、采购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8831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祝先生
办公电话:0763-3378455、336746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传真号码:0763-3378200(自动传真,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 编:511500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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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600MW机组全厂照明日常维护项目CSIE14030723
受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600MW机组全厂照明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全厂照明日常维护项目。
2、招标编号:CSIE14030723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照明系统维护。包括(不仅限于):#1~#4机组照明系统设备维修工程,指国华锦能公司汽机房照明(含发电机滑环小室照明)、锅炉房照明(含磨煤机照明)、电除尘系统照明、脱硫系统照明、脱销系统照明、空冷岛照明、升压站照明,SSR-DS站照明、斗轮机照明、马路照明、地坪照明、廊道照明、烟囱照明、各配电室照明,应急灯、安全出口标示牌、励磁小间照明、工程师站照明、循环水系统照明、生产办公楼天桥照明、主变区域照明、外围区域照明、进厂马路照明:1#、2#大门和检修中心大门外路灯、2#餐厅院内照明、(行政办公楼、生产办公楼、1#、2#公寓、招待所、1#餐厅、板式办公楼)建筑物周围照明、车队大院、北京电建临建房大院、中水库大院周围照明、1#门前小广场、2#门外大广场、生产办公楼和足球场之间的广场照明、足球场和篮球场照明、围墙灯和各大门保安门房照明以及机组检修期间接引临时照明及所负责所有照明区域的照明箱。非生产区域的室内照明维护不属于本标段。
4、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600MW机组电厂机组照明维修经验,施工人员具有上岗操作证和登高作业证,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技术水平。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4年3月1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项目部一楼大厅2号窗口
联系人:张丽 电话:0912-8224917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个人身份证、(5)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业绩证明材料。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锦界宾馆三楼会议室
地址:陕西省神木县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www.ceh.com.cn)、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贾涛(电话:0912-8551095)
赵明远(电话:0912-85516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神东招标中心地址: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刘志进、郝帅
联系电话:0912-8224972、8226320
传 真:0912-8226337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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