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业照明招中标公告(20131101)
摘要: 阿拉丁照明网工业照明、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照明工业照明、公共照明招中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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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扩建病房楼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
LNXYZB20131031-1 |
商 品 品 目 |
正版软件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扩建病房楼亮化工程 2.招标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3.项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 4.计划工期: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6月1日,具体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招标范围: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扩建病房楼亮化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01室)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8日09时00分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01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联 系 人: 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01室 联系人:张玮 电 话:024—31918388-330 传 真:024-31918309 邮 箱:ln_xuanyu@163.com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1日 |
标 书 价 格 |
500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13-11-28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备 注 信 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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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兴庆、雁塔校区照明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兴庆、雁塔校区照明改造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雁塔校区
四、工程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项目为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学区、雁塔校区教学区及学生区室外照明灯具、照明线路改造工程。
(二)工程内容:完成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包括的所有内容以及该工程所涉及到的相关拆除及垃圾外运等。
具体内容如下:
(1)灯具安装;
(2)线路改造;
(3)灯具光源更换;
(4)控制箱安装;
(5)配管配线;
(6)灯基础制作;
(7)线路开挖及恢复;
(8)系统调试。
(9)其他未定内容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答疑纪要为准。
五、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施工企业资质证件(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法人委托书,须法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电气安装及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7)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
报名时以上证件第(5)项要求原件,其余项提供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需交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开户账号转账,不接受现金,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名,招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户 名: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
账 号:3700023509088100314
七、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下午5:30时(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三下午除外)
八、报名地点:交大主楼E座9层0908室
联 系 人:袁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3685、8266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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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含电气照明)
根据花发改基[2013]3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现对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工程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868832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7193891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三、建设地点:花都区百寿路北延线东侧,北临平石东路。
四、项目概况: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16320.22㎡,其中:绿化面积98834.67㎡,水体面积324.4㎡,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占地700.6㎡,管理建筑及设备用房占地472.8㎡,园路及铺装场地15987.75㎡(含沙池468㎡)。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项目编号2013-6036 】、【标段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绿化面积98834.67㎡,种植乔(灌)木约3127株,种植花卉约19233平方米;新建园路及铺装场地约15987.75平方米;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管理建筑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786㎡,包括新建一幢2层欢乐城堡902㎡,一幢2层管理中心433.3㎡,一幢趣味小筑19㎡,两幢2层驿站77.3㎡,一幢1层公厕74.4㎡,一幢水泵房及消防水池234.7㎡,一幢电房45.3㎡,以及消防、给排水、电气照明、导示系统及监控系统安装等配套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2310.923831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19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3年10月30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2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 86883257
地 址: 花都区新华街松园大道20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投资招商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2.1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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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照明改造节能项目结果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单位 |
中标金额 |
CCGP2013225G |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照明改造节能项目 |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86126元 |
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日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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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塑胶照明灯具招标预告
采购方式:招标
采购单位: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照明灯具
采购数量:锅炉本体照明338盏,电除尘51盏,灯架389个,
交货地点: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厂内制定地点(新疆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工业园)
交货期:30天
质量标准:国标产品
报名截止日:2013-11-5
报名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项目联系人:张仲君
联系方式:0994-6851035
齐俊山 15559306884
电子邮箱:xjdfxw86@163.com
传真:0994-6851002
客户服务电话(集团招投标部):021-68768203
投诉电话(集团审计法务部):021-6876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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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卸储煤装置通廊照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中心卸储煤装置通廊照明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3033508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卸储煤装置通廊照明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内容
卸储煤装置输煤通廊照明改造(项目编号AN-13-3)的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中所表示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LED防爆灯具、电气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竣工以后的人员培训及维保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材料、设备清单)
3.工作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工厂)。
4.计划工期:
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暂定)。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防爆LED灯具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必须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垫资能力;
7)投标人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
8)投标人近5年(2008年---2012年)在电力、中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领域独立承担过2项及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仪电安装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3)、6)条,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4)、5)、6)、7)、8)条,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文化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处铁西学府小区B座神华物资集团大厦7楼707室。
4)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购买标书的法人授权书或者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两个及以上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分别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证件)。
8.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
踏勘集合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09:30分;
集合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综合楼二楼208B会议室。
联系人:朱正国联系电话:0472-5332926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1.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il.com.cn)
12、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注册通知: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文化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处铁西学府小区B座神华物资集团大厦7楼707室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邮 编:100011
联系人:潘凯之、师继红、
联系电话:0477-8206699
传 真:0477-82066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 458 594 966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联 系 人:朱正国
电 话:0472-533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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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制灯车间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依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规定、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建厂区项目制灯车间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厂区项目制灯车间工程
招标编号:HP1306CZ42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治市三强宏业轻钢彩板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纪委
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B-10-D
联 系 人:曲晓虎
联系电话:0351-5602378
公示期: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4日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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