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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彩色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探讨

上传人:LEDth/整理

上传时间: 2014-12-29

浏览次数: 27

作者程德诗/李达红
单位上海三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分类号TN312.8
发表刊物现代显示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

  1概述

  当今,人们对各类显示产品的图像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有:客观评价法和主观评价法。客观评价法主要基于一些传统的、物理意义上的测量、统计、误差分析等。近些年一些新的评价模型也仅仅只是对视觉感知能力的一些肤浅和不成熟的模拟。虽然客观评价法具有测量方法及条件明确、可操作性好、结果相对公平等优点,但是目前人们还难以找到一种客观的、准确的且完备的数学模型和方法来模拟人类视觉生理和心理对显示世界的感知能力,故现有各类显示产品的客观评价法的评估结果往往并不能如实反映人眼对图像质量的真是感受。显示类产品的质量是人眼对图像质量的真是感受。显示类产品的质量是人眼的主观感受,而不是一堆抽象的测量分析数据,因而图像质量仅仅用客观测量评价法是不完备的。具体到大型LED显示屏又是其他诸如液晶电视、计算机显示器等显示类产品存在另一种差异:大型LED显示屏在工程安装完成后,由于受到场地的光照、气候、测量角度、距离及测量仪器等条件的限制,客观评价法在很多工程项目中是无法实施的。因此,制定《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便显得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LED显示屏已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直到2003年才出台了我国第一版LED显示屏客观评价方法《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11281-2003》,而权威的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法却一直未见踪影,使得业内在产品研发、制造、调试、验收、评价等各个环节呈现无标可依的混乱状况。近年来,业内的一些专家在不断呼吁尽快制定《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的行业标准,工信部平板显示标准化工作组已对该标准项目进行了立项,并有望在三年左右正式推出《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管评价方法》的行业标准。

  2《方法》的基本架构

  自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便颁布了若干项有关显示类产品的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法的标准,其中一些的基本思路对《方法》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纵观不同类显示产品主观评价方法的内容,虽然在基本方法上存在一些共性,但在评估项目、选题、测试素材、关注点、终极评价等方面却有着极大的差异。比如:

  (1)对早期的CRT电视机,必须通过纵横白色条纹来评价红绿蓝汇聚状况,通过棋盘格来评价几何失真等指标;

  (2)对视频图像压缩与解压缩进行主观评价时,我们的关注点主要在:快速变化的实时视频图像相应速度、解压过程中图像的马赛克现象以及图像边缘的锐度变化等。

  因此,在制定《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的过程中,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其他类显示产品的标准,必须根据LED器件的发光特性、模块以及模组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特点、传输、刷新、控制的基本原理,来制定与LED显示屏相适应的性能评价体系、观察条件、评价人员、评价方法、测试素材以及终极评价等。

  下面我们对《方法》中的核心要素逐一开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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