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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LED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换版方案和流程

上传人:LEDth/整理

上传时间: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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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换版原则

  1.1 对于已经通过10000h光通维持率测试的产品

  已经通过10000h光通维持率测试的产品,如果3000h光通维持率和6000h光通维持率均能符合新版认证规则的要求,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中其他寿命相关项目要求。

  对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7-2013中早期失效、3000h颜色漂移、6000h颜色漂移和6000h中心光强维持率的要求。

  对于LED筒灯,视同符合CQC31-465315-2013中早期失效、6000h颜色漂移的要求。

  对于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视同符合CQC31-465392-2013早期失效的要求。

  1.2 对于已经通过6000h测试、未完成10000h测试的产品

  已经通过6000h光通维持率测试的产品,如果3000h光通维持率和6000h光通维持率均能符合新版认证规则的要求,可以继续寿命测试至10000h,再按照1.1处理;或者申请终止寿命测试试验,按照新版认证规则补充测试除早期失效、光通维持率以外的其它寿命相关项目。

  对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可以继续寿命测试至10000h,如果10000h光通维持率符合CQC31-465137-2010的要求,按照1.1处理。或者终止寿命测试,按照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7-2013补充测试3000h颜色漂移、6000h颜色漂移和6000h中心光强维持率,其中3000h颜色漂移、6000h颜色漂移直接调用已测数据进行判定,补充1只样品测试6000h中心光强维持率。

  对于LED筒灯,可以继续寿命测试至10000h,如果10000h光通维持率符合CQC31-465135-2013的要求,按照1.1处理。或者终止寿命测试,按照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5-2013补充10只样品测试6000h颜色漂移。

  对于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可以申请终止寿命测试,视同符合CQC31-465392-2013早期失效的要求。

  1.3 对于已经通过3000h测试、未完成6000h测试的产品

  已经通过3000h光通维持率测试的产品,如果3000h光通维持率符合新版认证规则的要求,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早期失效的要求。

  对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7-2013中早期失效的要求,继续寿命测试至6000h,按照CQC31-465137-2013测试6000h光通维持率、6000h颜色漂移和6000h中心光强维持率。

  对于LED筒灯,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5-2013中早期失效的要求,继续寿命测试至6000h,按照CQC31-465135-2013测试6000h光通维持率和6000h颜色漂移项目。

  对于LED隧道灯,视同符合CQC31-465392-2013中早期失效的要求,继续寿命测试至6000h,按照CQC31-465392-2013测试6000h光通维持率项目。

  1.4 对于已经通过1000h测试、未完成3000h测试的产品

  已经通过1000h测试的产品,如果1000h初始项目均符合新版认证规则的要求,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早期失效的要求。

  对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7-2013中早期失效的要求,继续寿命测试至6000h,按照CQC31-465137-2013测试3000h光通维持率、3000h颜色漂移、6000h光通维持率、6000h颜色漂移和6000h中心光强维持率。

  对于LED筒灯,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CQC31-465135-2013中早期失效的要求,继续寿命测试至6000h,按照CQC31-465135-2013测试3000h光通维持率、6000h光通维持率和6000h颜色漂移。

  对于LED隧道灯,视同符合新版认证规则中CQC31-465392-2013中早期失效的要求,继续寿命测试至6000h,按照CQC31-465392-2013测试3000h光通维持率和6000h光通维持率。

  1.5 所有测试阶段均需补测的项目

  无论检测进展到哪个阶段,除补充测试1.1—1.4的寿命项目以外,还需要补充寿命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

  对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应补充测试标记、适用工作电压、适用环境温度、颜色不均匀度、光生物安全要求[1],直接调用已测数据判定初始色度、初始显色性、光束角要求、中心光强要求、初始光效、功率因数,上述项目按照CQC31-465137-2013考核。

  对于LED筒灯,应补充测试标记、口径尺寸、适用环境温度、适用工作电压、色品空间不一致性、光生物安全要求[2]、保护角,直接调用已测数据判定初始显色性、初始灯具效能、功率因数,上述项目按照CQC31-465135-2013考核。

  对于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应补充测试标记、适用环境温度和适用工作电压,直接调用已测数据判定重量、初始相关色温、初始光效、功率因数,按照CQC31-465392-2013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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