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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上传人:未知

上传时间: 201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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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吴涵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卫华、沈毅、赵旭峰、邱荣邦、黄斌、杨四化、矫人全、吴振志、彭世新、王昊翔、李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股东梁怀文、陈国雄、邱俊、王黎山、任胜江、古莹、黄永忠、杨叶叶、岳彩轩、蔡海燕、王勇、孙信中、杜金盛、王启权、王胜国、赵士宏、胡学华、吉少波、钟东、刘钦红、李昌桂、胡建平、李明泉、国成科技、检测中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T2 厂房T2A6-B

  成立日期:1993 年5 月12 日

  注册资本:6,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经营范围:电子自助服务设备、金融电子产品、LED 光电产品、电子大屏幕显示屏、电子商务系统集成和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设备租赁。

  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LED 显示系统和电子回单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应专业服务,主要产品包括LED 视频显示系统、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电子回单系统。公司立足于LED 显示高端市场,针对行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以自主研发的控制系统、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为核心,为行业客户提供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开发、设备制造到专业服务的全方位LED 显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LED 显示行业的国际领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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