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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照明节能设计与节能技术研究(表)

上传人:张帆,程丹明

上传时间: 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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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述

  为将上海加快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电力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推广道路照明节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道路照明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保障人身安全,提供舒适环境,提升都市形象。

  道路照明节能是在保证上述系统功能的前提下改进和提高系统的能效,其主要措施包括:安装高效的照明系统、提高维护系数、采用适当的调光方法、根据本文的要求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和管理。

  道路照明节能主要目的:在满足道路照明各项功能需要的基础上,提高道路照明的系统的能效,降低系统功耗,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以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

  2. 规范和依据

  2.1标准规范

  本文以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国家相关标准为参考依据,结合上海市道路照明和节能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写,主要包括: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Techinical Report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Lighting Of Roads For Motor And Pedestrian Traffic》CIE115-199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2.2设计要求

  2.2.1道路分类

  为保持与现行规范的一致性,上海市对城市道路功能分级按照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级划分,划分原则如下:

  (1)快速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4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上海快速路具有以下2点:

  ①机动车专用,如高架路、高速路。

  ②快速路两侧设置较宽的防护隔离带。

  道路红线宽度50m以上,设计车速60~80km/h,车道宽度一般为3.5m,客车专用车道可降至3.25m。

  如:南北高架、延安路高架、内环线、外环线、沪嘉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

  注:高速路的车辆进出段、收费站等特殊路段应按照快速路的照明设计要求。

  (2)主干道与快速路共同构成城市主要交通走廊,贯通城区大部、连接中心城各部分和郊区重要公路。

  主干道一般为双向6~8车道。上海市内环以内车道宽度平均3.25m,至少有一条车道宽度为3.5m,供公共汽车和大型客车使用。内外环间射线道路车道宽度3.5m,如:杨高路、沪太路、远东大道、浦东大道、张杨路、肇嘉浜路。

  (3)城市次干道是城市内部区域间联络干道,兼有集散交通和服务性功能,次干道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功能的多样性。

  次干道最小宽度为32m,布置双向4条机动车道、2条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一般次干道红线宽度不小于35m,宜取40m;机动车道数超过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2m或45m。景观性次干道对道路红线宽度不作限制,可以更宽。如:长宁路、武宁路、南京西路、浦东南路、东方路、周家嘴路、大连路。

  (4)城市支路是次干道与里弄内部道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还包括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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