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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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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8 作者: 来源:苏州城市管理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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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去年七月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攻坚战”在苏州市范围内打响。

  为了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去年七月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攻坚战”在苏州市范围内打响。系统排查、专项治理、创新管理、优化完善、打造特色,一年的整治行动中,苏州市近21200块违法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风险的户外广告设施得到清理、规范,户外广告实现“大洗牌”,大大优化了城市空间秩序。

  9月18日,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行动总结暨接续工作推进会召开。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效,从现在到2020年年底,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将再迎“攻坚战”。

  会上,苏州市城管局副局长阎鸿泰介绍,正在开展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接续行动中,各县市、区将重点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屋顶镂空字、设置期满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设置技术标准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整治不符合设置技术规定的店招标牌和字幕式电子显示屏进行清理整治。力争到2020年底,高标准建立一批兼具时代特点、苏州特色的高品质户外宣传阵地,并在各县市、区分别打造不少于4片(条)打造店招标牌标准化管理样板街区(路)。

  吴晓东表示:整治提升接续行动要对标上海、杭州、深圳等国内先进城市,进一步提炼经验、提高标准,在组织领导、落实时序进度、消除安全隐患、打造特色亮点上再发力。坚持整治提升与规范管理并重,加快构建以法治为保障、信息化为支撑、严格许可监管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秩序,亮出城市美丽天际线,以“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的市容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如何打好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接续战”?

  总体思路

  以打造“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的城市空间环境为总目标,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从2019年7月到2020年年底,再用一年半时间,持续加大整治提升工作推进力度,着力深化整治成果,着力打造亮点工程,着力优化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功能品质,努力实现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全面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施长效管理水平。

  接续整治重点内容

  (一)规范整治屋顶镂空字设置。

  从2019年7月到12月底,集中半年时间,对不符合《苏州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设置技术规定》)的屋顶镂空字进行清理整治。在细致做好前期情况排摸核实基础上,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对经许可设置但不符合《设置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的,实行重新规范设置。

  (二)持续整治拆除到期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从2019年7月到2020年12月,按照原市户外广告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确定的“控增量、减存量、有序推进”的原则要求,以及对“设置期满8年的屋顶、期满10年的桥身、期满15年的高炮户外广告设施”不再续批予以整治拆除的既定方案,对设置到期的上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实施清理拆除。此外,对未经许可设置或设置期限已过未能通过延批许可的其它广告设施予以及时整治拆除。

  (三)清理整治经许可设置,但不符合省、市设置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从2020年1月到12月底,对虽经许可设置、尚在期限内,但不符合省、市设置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严格按照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2013年4月起实施)和《设置技术规定》(2017年1月实施,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设施牌面外缘侵入人行道或高架道路,距离人行道、高架道路和建(构)筑物小于倒伏距离,立杆外缘后退道路红线小于5m的大型高立柱广告以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影响建(构)筑物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其他类户外广告设置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四)规范整治不符合设置技术规定的店招标牌和字幕式电子显示屏。

  从2019年8月到12月底,对未经许可或虽经许可设置、尚在期限内,但不符合省、市设置技术规范的店招标牌和字幕式电子屏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消除陈旧破损、“一店多招”或“多层多招”、与建设物风格不相协调的店招标牌设施对市容的影响,切实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

  接续提升重点内容

  (一)打造兼具时代特点、苏州特色的户外广告载体。

  年内,按程序完成对“市区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详细方案设计”的研究批准并抓好贯彻落实。对条件成熟的,加快推动先行试点,尽早形成示范引领效果。从明年起,对已明确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详细设计的既定方案,各区要依据布点及本区域的特点加快推进落实、落地,力争到2020年底,在市区范围内形成一批兼具时代特点、苏州特色的高质量户外广告载体,成为彰显城市活力、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阵地。同时,各市、区要根据各自的整体系统设计方案及区域特色,结合区域基础设施提升进程,稳步推进对城市商业中心、各类商业综合体户外广告设施的提档升级,力争打造更多特色亮点。

  (二)开展店招标牌标准化管理街区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店招标牌标准化管理样板街区(路)建设活动。各地要围绕市区主要道路、重点商业片区开展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至2020年底,各市、区开展标准化管理的样板街区(路)数量不少于4条(片)。鼓励各市、区结合市容环境整治、旧城改造、管线入地及道路大修等建设,有序推进沿街店招店牌的提档升级工作,做到基础设施改造到哪,店招标牌规范提升到哪。在规范设置的基础上,要更加重视店招标牌设置的特色化、精细化,坚决避免简单粗暴的统一格式,力争让高质量、高品质的店招标牌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

  (三)规范提升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

  突出强化户外公益宣传,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设置工作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在适当加密公益广告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类公益广告的设置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设置。要高度重视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规划布局、提档升级和后续管理维护,提高设计制作和设置工作水平。要把公益广告设施的合法合规性放在首要位置,使其更好发挥道德感召和法治引领作用。

  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加快形成高效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

  加强争取协调,年内完成《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苏州市市区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调研,力争明年完成修改,进一步用法治方式巩固整治提升成果。制定完善许可审批的原则、流程及相关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应有县级市、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实施的规定要求,从严规范各级审批许可,把好源头关。

  (二)强化形成规划引领的宏观约束机制。

  紧密结合新一轮城市空间资源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实施,主动对标国内外一流城市,及时做好《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15--2030)》的调整完善,为全市户外广告设施的高水平设置提供方向指引和基本遵循。各市、区也要主动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商业网点建设、景观风貌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高水平制定并适时修改完善辖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工作规划。要加强规划约束机制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三)推动形成信息化支撑的监督管理体系。

  结合实践运用,不断完善市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数据库功能,进一步发挥其在整治提升工作的辅助作用。深入开展针对性工作调研,加快研究建立市级“户外广告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紧跟5G发展潮流,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进行监管审批及日常监督考核,着力形成高效快捷、安全精准的户外广告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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