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对征集文件需修改及补充的问题进行说明
(一)修改附表二技术评分表中点光源可靠性检测类型中灯具老化试验的检测方法及依据:
原文:依据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管理规范,将待测样品置于温度85℃,相对湿度85%的试验箱中,试验时间为340小时,试验期间给样品以额定电压正常供电。试验样品数量:1只。
现文:依据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管理规范与GB/T 2423.50-2012标准,将待测样品置于温度85℃,相对湿度85%的试验箱中,试验时间为240小时,试验期间给样品以额定电压正常供电。试验样品数量:1只。
(二)修改附表二技术评分表中点光源可靠性检测类型中灯具老化试验检测项目分值内容:
原文:实验后样品无失效且光衰小于5%,得5分。
现文:试验后样品无失效且光衰小于5%,得5分。
(三)修改附表二中技术评分表中显示效果检测类型中灰度刷新率的检测方法及依据:
原文:依据CEA-861标准,使用高速相机进行测试。将快门速度值设置到刷新率值相近的值,并将画面打成全白,设置100%亮度。分别拍摄比刷新率低和高的照片,各拍10张。通过查看照片的亮度情况和均匀度来判断灰度刷新率是否满足要求。
现文:依据SJ/T 11281-2007标准,将光源调至最大亮度,使用示波器分别测得R/G/B/W(如果有)模式下驱动电流的波形周期T,1/T即为刷新频率。
(四)修改附表二中技术评分表评分细则中灯具检测顺序:
原文:灯具检测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安全性-光学效果-可靠性;灯具在进行IP测试时须从低到高逐级测试,每级都应满足测试要求。
现文:灯具检测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光学效果-可靠性-安全性-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