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
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徽阳光5%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持股从100%变为95%
8月23日,阳光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持有安徽阳光股权的 5%部分转让给安徽阳光总经理陈以平先生,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安徽阳光的股权比例为 95%,陈以平先生持有安徽阳光的股权比例为 5%,股权转让价格为 5,500,000 元。
《公告》显示,安徽阳光成立于2013年6月5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生产制造。本次转让的自然人为安徽阳光的现有管理人员,有利于充分调动安徽阳光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体系,有效推动安徽阳光可持续发展。
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加5%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持股从100%变为95%
8月23日,阳光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持有浙江美加股权的 5%部分转让给浙江美加总经理李阳先生,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持有浙江美加的股权比例为95%,李阳先生持有浙江美加的股权比例为5%。
《公告》显示,浙江美加成立于2015年5月25日,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除灯管)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 照明产品的销售;LED 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雪莱特
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3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持股从100%变为70%
8月2日,雪莱特发布公告称,为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子公司盈利能力,雪莱特将所持有的佛山雪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以人民币 398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魏志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佛山雪莱特70%的股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系为进一步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子公司盈利能力,符合雪莱特经营发展规划。佛山雪莱特成立于2013年12月12日,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照明电器、电光源器材及电子配件、汽车产品电子配件、空气杀菌净化产品及其电子配件、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飞控系统产品及其配件、红外线理疗灯及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