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与哥哥一同着手改善生产质量的问题。当时低地灯泡工厂必须有着许多玻璃师傅,以吹制的方式制造灯泡的外壳,因此玻璃师傅的手艺决定了工厂的良率。赫拉德与安东设计、导入了第一条机械化的玻璃灯罩生产设备,大幅提升了产品的良率,同时缩短了生产的时间,让产能升级,拉低了单位成本。
年轻的安东,察觉到灯泡的普及率太低,而荷兰国内的市场规模太小,根本支撑不起灯泡产业;若要扩展销售量,唯一的方法就是拓展到国外市场。当时欧洲诸国之间的贸易障碍并不存在,欧洲大陆内的国际贸易盛行。尽管如此,身为公司唯一的业务员,安东却只懂得荷语,根本无法做国际生意。
语言障碍并没有阻碍安东拓展市场的决心,他拎着一只皮箱,装着大大小小各种灯泡,买了张车票,跳上了开往俄罗斯的火车。靠着比手画脚,加上质量改善后的廉价灯泡,他竟然接下了一张俄罗斯的大订单,让公司第一次赚了钱。此后,他陆陆续续得到许多俄国生意,正式成为飞利浦公司的王牌业务员。
善谋者得天下
短短3年内,飞利浦灯泡业务成长5倍以上。在业务订单上取得重大进展,让安东更有自信地在其他领域展现他的商业才华。首先,为了满足迅速成长的订单,必须扩展工厂的产线—这是个旷日费时的工作,但订单可不等人。安东选择以并购或是外包的方式,将荷兰南部的灯泡产能尽数纳入麾下。
手握订单,再用订单去谈产能,压低成本;透过低成本,又能争取到更多的订单—安东深谙此道。很快地,飞利浦就成长为荷兰境内最大的灯泡公司。
飞利浦灯泡工厂早期生产的钨丝灯泡。
安东?飞利浦成为低地国中让人闻风丧胆的谈判家、大商人,他的口头禅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是在与谁做生意(They will know who they’re dealing with)。」
在当时,世界上的三大照明业者分别是美国的通用电气(爱迪生创办的公司)、以及德国的AEG与西门子。这三家公司拥有大量的灯泡专利,以及庞大的研究团队与实验室,为公司提供强大的研发后盾。举例来说,西门子拥有近百位科学家投入钨丝灯泡的开发,拥有上百件专利。而整个飞利浦公司,只拥有寒酸地不到十项专利;所谓的研发人员,只有总经理兼研发长的赫拉德一个人。
那是个智慧财产权观念还不普及的年代。安东心想,要突破与这些大厂的不对称竞争,唯一的方法就是偷技术。在飞利浦公司发展的头20年,公司信奉着老二哲学:让那些大公司去做研发,我们只要能快速复制就好。因为没有研发成本,复制出来的产品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进行销售—这让三大灯泡公司对飞利浦头疼不已。
1911年,美国的通用电气发明了一项前瞻的技术:拉拔钨丝(drawn tungsten),让灯泡的亮度更亮、光效率更高。安东只身飞到美国,透过他的商业人脉以及威逼利诱手段,在欧洲人还没看到这颗最新的钨丝灯泡之前,抢先一步亲眼参观了通用电气的生产线。等他一回荷兰,立刻告诉赫拉德他的所见所闻,不到几个月,就复制了钨丝拉拔技术。
飞利浦兄弟的这种「Me too」策略,短短20年为这家荷兰公司打下半壁江山,但是终于让他们招惹上大麻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