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官网刊登了质检总局关于2015年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15年8月至11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轻工产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产品,共抽查3157家企业生产的3159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电子电器抽查了724家企业生产的726批次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自镇流LED灯 、嵌入式灯具、打印机、电饭锅、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壶、车载卫星导航设备、安全隔离网闸、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可移式通用灯具等11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
二、灯具抽查结果分析
自镇流LED灯。抽查了10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包括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两种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28.8%。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5.1%、23.3%、61.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8.2%、35.3%、28.9%,抽查结果反映出自镇流LED灯整体质量水平不高。本次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4类22个项目,其中,不合格涉及标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机械强度、功率因数、颜色特征、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辐射电磁骚扰、互换性、能效限定值等10个项目。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32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产品,占总批次数的43.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4%。
自镇流荧光灯。抽查了10个省(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重点对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等4类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在骚扰电压、灯功率、光通量、谐波电流限值、色容差、互换性、2000h光通维持率、显色指数、能效限定值等9个检验项目上出现不合格,其中,骚扰电压、灯功率和光通量为主要不合格项目。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抽查了28批次和14批次,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8.6%和35.7%,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