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信委:9月底前要下达LED照明示范县创建工作补助金
摘要:
福建省经信委要求各地抓紧做好2014年LED照明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评审工作,LED照明示范县建设工作补助的单位必须是当地县(市、区)政府明文指定的县直行政机关,申请的县(市、区)应已明文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领域全面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新建照明工程均采用LED照明产品,原有已建照明工程实施分期分批改造完成。 9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下达工作,没有完成的,省级财政将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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