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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惠及菏泽

2014-03-18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中国菏泽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节能办获悉,14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将推广到菏泽市,由于属于中央财政补贴项目,城乡居民购买节能产品可享半价。

记者昨日从市节能办获悉,14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将推广到菏泽市,由于属于中央财政补贴项目,城乡居民购买节能产品可享半价。

三类高效照明灯供市民选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上旬前,将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各县区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4万只,其中,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8万只,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3万只,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3万只。

高效照明产品是指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包括电光源,灯用电器附件,灯具,配线器材,调光控制装置和光控器件等。市节能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具体的推广任务计划分配方面,14万支高效照明产品将分配到全市八县两区,平均每个县区分配1万余支,各县区根据情况公布购买节能产品的时间、地点。

据了解,此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根据安排,今年6月底前组织企业安装,同时回收旧灯管。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推广企业负责回收,由具备条件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业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高效灯城区集中推广销售

在推广环节,推广企业与街道、社区、企业工会等单位商定具体时间、地点等,集中推广销售。城镇居民用户购买推广产品时需出示相关身份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推广企业应登记购买人的相关信息(姓名、住址及购买型号、数量等),协助推广单位(居委会或企业工会等)确认签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农村居民用户方面,可由村委会协助推广企业开展信息登记,对有购灯需求的居民用户,应登记购买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购买型号、数量等),并预收相应的购灯款。产品配送由推广企业应按实际需求的产品型号、数量备货,将产品运送到村,并协助村委会发放推广产品。村民领取推广产品时应签字确认,村委会汇总签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补贴产品发放结束后,村委会应在所辖区域公共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公示补贴产品发放记录,并拍照留存。

居民用户凭证限购5只

根据要求,居民用户购买推广产品时需出示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每个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数量不得超过5只,同一身份证明不得用于重复购买。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

市节能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广企业必须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做好推广工作,切实履行承诺,及时配送推广产品,确保产品型号、规格齐全。防止弄虚作假、倒买倒卖等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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