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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路灯照明施工招标

2014-11-04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网友评论: 0

摘要: 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路灯照明(大桥及岛上段)施工招标公告

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路灯照明(大桥及岛上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灯照明(大桥及岛上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和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路线起于龙湾上岙(77省道同灵昆线交叉点)起点桩号K0+000,终于状元岙岛南头,与状元岙岛港区内通港公路相连,终点桩号K36+740.104。主线路线全长36.74Km。洞头连接线起于本项目主线(K34+273.238),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桩号LK3+460,路线长度3.46Km。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米;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米。

2.2 本次施工招标为路灯照明施工,即:

第LDZM-1标段:主要内容为路灯照明,包括灵昆大桥段、灵昆岛段、深门大桥和洞头连接线照明(含深门隧道照明)的施工、试运行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9个月,分两次实施,灵昆大桥和灵昆岛段工期3个月;其余工程工期6个月(2015年5月至11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其他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5621180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4年11月10日。招标人将于2014年11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5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6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签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和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行政中心(温州灵昆)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人:汪武

电 话:0577-63422281

传 真:0577-634222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http://www.txem.net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0577-88305867

传 真:0577-88318737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3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照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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