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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长芦片区路灯恢复工程

2013-09-05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化工园长芦片区路灯恢复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化管建【2013】2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化工园长芦片区路灯恢复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化管建【2013】2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化工园长芦片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75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照明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大纬东路(3.0km)、罐区南路(2.9km)、丰华路(3.1km)、长丰河路(3.2km)路灯恢复及现有路灯(16.3km)10Kv照明安装工程

  10、工程规模:灯架:606 套;灯具:606 只。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8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建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00万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造价、项目经理姓名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投标单位自行在开标前将所需证明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工程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6)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9月4日10时14分到 2013年9月11日10时1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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