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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两馆一中心夜景灯光工程项目

2013-09-02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两馆一中心夜景灯光工程项目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 发改审批[2013]81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文体中心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文体中心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福清市两馆一中心夜景灯光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2013)建融招字第0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两馆一中心夜景灯光工程项目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 发改审批[2013]81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文体中心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文体中心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62.44万元。其中包括:体育馆140.05万元,华侨博物馆154.76,文化艺术中心146.28万元;本项目预算经福清市财政局审核价为3860353元,K值为12%,发包价为340954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福清市两馆一中心进行夜景灯光布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装智能化控制系统3套、LED大功率泛光灯516套、泛光灯安装杆上量单30套等,具体以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总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厦门市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无 ;

  2.6.2.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应无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闽建法[2007]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7 . 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3.8 .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楼)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控制价)每份人民币 200 元,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柒万 元整(¥70000.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楼 ) 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 ,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fzztb.org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清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清市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文体中心管理处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林中村两馆一中心,邮编:350300;

  电 话:18960962886,传真:0591-62839919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22878

  联系人:王工、许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清支行田乾路分理处

  帐 号:1181 8010 0100 0409 95

  开户名称: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两馆一中心夜景灯光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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