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阳光新城公寓夜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摘要: 本招标项目芜湖县阳光新城公寓夜景亮化工程已由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芜湖县阳光新城公寓夜景亮化工程已由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芜湖县阳光新城公寓夜景亮化工程,共分一个标段,主要为楼宇亮化。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56850.85元。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招标范围:发光字体、钢结构、灯具、电缆、配管、配电箱等。
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相关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且专业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并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3.2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8月14日至2013年08月20日(工作时间)到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缴费并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均采取电子光盘形式发放)。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报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地点为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上述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均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8.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审计满两年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芜湖县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2411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18225533899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邮 编:241100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0553-2567731
传 真:0553-2567855
电子邮件:153119520@qq.com
网 址:http://ztb.whx.gov.cn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