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类别为机电设备,现调整为 采购项目类别:其它类。
2、 原招标文件中项目优化标题序号为(三),现调整为:序号(四);施工组织序号(四),现调整为:序号(五);企业综合实力比较序号(五)现调整为:序号(六);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序号(六)现调整为:序号(七)。
3、 原招标文件P71中评分标准(五)企业综合实力比较中第4小项中:2010年度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比较,注:上述已完成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核查业绩原件的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否则该合同将不作为评分依据。现调整为:上述已完成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开标时须提供上述原件,不提供原件的,此项不得分。
4、 原招标文件P71中评分标准(五)企业综合实力比较中第3小项中:须同时提供该高工上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及学历证、高级工程师证原件,否则不得分,现调整为:须同时提供该高工半年来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及学历证、高级工程师证原件,否则不得分。
5、 原招标文件P70页中评分标准(二)质量及售后服务中第4小项: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附人员资质)一项删除,该分值的3分将分别调整至评分标准(四)项目优化中,原项目优化总分为7分,现调整为10分。项目优化中3个小项中的分值比原来更增加1分,分别为: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设想及对本项目现状的了解情况3分;针对本项目的节能、美观等方面的合理建议3分;根据现有效果图,制定合理初步施工方案4分。
6、 原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下午13:30整,现顺延调整为:2013年9月5日下午13:30整。
7、 开工及完工日期:
原商业裙房:2013年8月30日~2013年10月30日;塔楼:2013年8月30日~2013年12月15日;现调整为:2013年9月17日~2013年10月30日;塔楼:2013年9月17日~2013年12月15日;
如该通知与原文中有冲突之处,以此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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