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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景观亮化招标公告

2013-08-15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 区发改字(备)【2013】385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 区发改字(备)【2013】385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为壹个标段,包括景区栈道、亭台楼阁的亮化、广播、灭蚊、监控系统建设;总投资约 350万元。

2.2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8月25日至2013年9月25日,共31日历天。

2.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政府投资。

2.4 建设地址:张掖国家湿地公园。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5、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5.1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5.2 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5.3 同一项目部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5.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同类项目业绩及完整的售后服务(质保三年)体系。

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招标投标”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7、投标申请人应于2013年8月16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交易中心。

8、本市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部设立证明及投标建造师IC卡。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9、投标单位须提供甘州区城乡建设局市场准入备案手续和甘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回执;市外企业在投标时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12、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甘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张掖滨河新区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

地 址:张掖滨河新区毓秀花园商务楼二层

邮政编码: 734000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139936035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县府街延伸段西侧商业写字楼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0936-8563208

联 系 人:陈 燕

联系电话:0936-856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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