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平至硕龙公路二、三期工程隧道照明设施工程招标
摘要: 雷平至硕龙公路二、三期工程隧道照明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雷平至硕龙公路二、三期工程隧道照明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平至硕龙公路二、三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雷平至硕龙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 [2008]114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安排补助、项目业主申请银行贷款等 ,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法人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隧道照明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隧道照明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雷平至硕龙公路二、三期工程位于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及百色市靖西县境内,全长 37.616 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隧道照明工程,距离大新县城 60km ,施工桩号为 K41+087.135 ,隧道全长 535m ,净宽 9.00m ,洞内路面宽度为 7.0m ,净高 5.0m 。目前该隧道已完成土建部分的施工,具备隧道照明设施施工条件。
2.2 本工程主要内容:
本项目隧道照明设施工程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JD ) 。 招标的工作内容为: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隧道照明设施工程 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工程工期: 3 个月 (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试运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标段号 工程地点及工程内容 备注
№ ZM K 41+087.135 十九岗隧道,隧道照明工程 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五年内(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在2008年6月1日以后)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完成过1座单洞累计长(按公路里程桩号计)达到500米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隧道的照明设施工程,并已成功运行6个月以上(即交工验收6个月以上)。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信誉、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2012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8 日至 2013 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雷平至下雷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办公室(广西大新县硕龙镇硕龙街 249 号)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为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并应出具拟任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职称,自 2008 年 6 月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隧道照明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省级(含)以上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 合同,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 / 合同,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但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前往勘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7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金湖路 71 号君悦大酒店 4 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西大新县硕龙镇硕龙街 249 号
邮 编: 532314
联 系 人:梁维建
电 话: 0771-3773559
传 真: 0771-3773558
电子邮件: slgljsb@163.com
开户名称:雷平至下雷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新县支行
账 号: 2102120039300049681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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