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东洲公园工程/城市照明工程
摘要:
南通市建设工程 海安县东洲公园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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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东洲公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改投资(2013)113号 。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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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 通榆北路以西,河滨东路,人民东路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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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总面积380416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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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 景观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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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02月11日 到 2014年02月11日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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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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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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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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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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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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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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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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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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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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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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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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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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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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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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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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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8月15日 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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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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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3年07月26日 到 2013年08月15日 09:00:00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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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
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须按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有灯具样品(含光源、配套电器),经甲方确认后再生产或采购、安装施工。开工竣工服从施工工程总进度安排(具体开竣工日期承包合同中明确)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临时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具有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上的景观照明工程业绩(以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经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1.2项规定 工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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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总分100分。 2.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9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的A值发生变化,以及其它任何情形都不改变C值的结果;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2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80%.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 符合性评审通过 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各市自主确定,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幅度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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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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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
地 址: 海安县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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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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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程兴然 |
联系人: 章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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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615223088 |
电 话: 1530147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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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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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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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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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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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帐 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东洲公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改投资(2013)113号 。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通榆北路以西,河滨东路,人民东路北侧 ;
(2)工程规模: 总面积380416平方米 ;
(3)招标范围: 景观照明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02月11日 到 2014年02月11日 ;工期: 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建设规模合同
估算价
(万元)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3072584512559城市照明工程;市政公用工程;190.00[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8月15日 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3年07月26日 到 2013年08月15日 09:00:00 止。
7.其他事项
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须按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有灯具样品(含光源、配套电器),经甲方确认后再生产或采购、安装施工。开工竣工服从施工工程总进度安排(具体开竣工日期承包合同中明确)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临时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具有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上的景观照明工程业绩(以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经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1.2项规定
工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8.评标办法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总分100分。
2.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9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的A值发生变化,以及其它任何情形都不改变C值的结果;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2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80%.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 符合性评审通过
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各市自主确定,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幅度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 海安县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 程兴然 联系人: 章媛媛
电 话: 13615223088 电 话: 1530147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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