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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策鼓励齐上阵全力打造LED产业

2013-07-19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在南昌市的LED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到,南昌市将按累进计算原则对重大LED项目投资进度给予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投产的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5%一次性奖励企业;两年内竣工投产的,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3%一次性奖励企业。

在南昌市的LED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到,南昌市将按累进计算原则对重大LED项目投资进度给予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投产的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5%一次性奖励企业;两年内竣工投产的,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3%一次性奖励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一年内竣工投产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4%一次性奖励企业;两年内竣工投产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一次性奖励企业。

同时,南昌市支持并协调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为LED龙头企业重大项目提供固投资金贷款,对于企业当年固定资产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对项目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为期1年的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银行按基准利率为

LED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对年度为LED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及以上的银行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

鼓励与支持市内LED企业上市

拟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同时在注册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文件报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给予该企业(公司)50万元的奖励。拟上市企业首发申请材料或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凭受理文件,给予该企业(公司)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引进创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拟上市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的0.5%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注册地迁入南昌市的上市公司(含异地“借壳”上市后迁入),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企业扩大产能销售额大增最高奖500万元

南昌市对龙头企业当年产能扩大带来的销售额增加部分按累进原则予以奖励。企业当年LED产品销售额增长1至2亿元的,按销售额增加部分的1%给予额外奖励;增长2至3亿元的,按销售额增加部分的1.1%给予额外奖励;增长3至4亿元的,按销售额增加部分的1.2%给予额外奖励;增长4至5亿元的,按销售额增加部分的1.3%给予额外奖励。此项奖励资金当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每年安排5000万元扶持技术开发

2013年至2014年,南昌市每年从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LED产业科技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本市LED企业的重要技术开发,其中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硅衬底LED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开发。

驻昌LED企业和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我市对其按口径分别给予5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口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南昌市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对获批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50万元;给予每名进站博士后科研资助10万元。鼓励在昌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对获批新设立的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100万元,给予进站院士科研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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