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LED灯具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LED灯具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LED灯具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30150
项目名称: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LED灯具改造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针对上海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处办公楼(中山西路262号:5号楼和2号、3号、11号、14号楼及法华镇路100号)采购LED灯具进行节能改造安装,工期约为15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近三年有良好的类似成功业绩。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23日(周二),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2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3年8月13日(周二)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限1页以内)、本单位近三年类似成功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限1页以内)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严智强、王霞
联系电话:62733395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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