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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了道路暖了人心

2013-03-22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人民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这路灯工程可真是个好工程啊,现在每天晚上村里到处都亮堂堂的,我们全村人都很开心,感谢政府感谢党!一直想着我们,为我们谋福利……”一听说记者是为采访“光明之路 幸福乡村”工程而来的,广州从化市吕田镇五和村的村民们就一直激动的拉着记者倾诉满腔“感谢”之情。

“这路灯工程可真是个好工程啊,现在每天晚上村里到处都亮堂堂的,我们全村人都很开心,感谢政府感谢党!一直想着我们,为我们谋福利……”一听说记者是为采访“光明之路 幸福乡村”工程而来的,广州从化市吕田镇五和村的村民们就一直激动的拉着记者倾诉满腔“感谢”之情。身为80后的记者乍一听“感谢政府感谢党”还真有点不适应,但看着村民们一张张真挚的笑脸,记者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这带着时代烙印的肺腑之言所承载的分量。

蒙花布村是正果镇亮灯的第一条村,也是增城亮灯的第二条村,对其他村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该村的党支部书记高彦明告诉记者,路灯亮了之后村里的治安情况都好了很多。他指着村委办公室里的一台显示器说:“我们在村里安装了几台摄像头,监控到的画面就会显示在这里,原来没路灯的时候一到晚上摄像头就没用了,因为什么都看不到,现在我们可以说是24小时都监控。”

当然,亮灯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改变了村容村貌。高彦明说:“现在到了晚上,村民都喜欢出来走走,老人就坐下来谈天说地,小孩子满地跑,特别热闹。”

100多盏路灯不仅为西湖滩村的545口人送去了光明,还丰富了他们的“夜生活”。村里在小广场的路灯下增加了石桌、石凳,还建起了球场等公共健身、娱乐设施,还特意置办了一套2万元的音响,每天放歌为村民们跳广场舞服务。“原来没路灯的时候,我母亲一到晚上就不敢出门了,现在吃完晚饭到处走”,郑颂武还跟记者开起了玩笑,“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手电长啥样了”。

吕田镇的许多村庄也在球场等公共场所边竖起路灯

首创农村路灯建设安装及验收标准 招标方案被许多城市借鉴

除了改变广大农民的生活之外,“光明之路 幸福乡村”工程另一大贡献就是编制了目前全国首创的《广州地区乡镇路灯建设工程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技术措施》)和《农村路灯照明工程验收与移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农村道路路灯建设国内尚无规范可循,且LED灯无统一标准的实际情况,市建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路灯建设以“经济、实用、安全”为主要考虑因素,建设标准不同于,且低于城市道路路灯建设标准,以满足村民出行及安全需要为主要考虑。《技术措施》在设计的时候参照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等11个标准文件,把重点放在解决村民居住区和主要生产区内道路的照明上。

《技术措施》明确规定:农村不同于城市,不能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来确定其照明方案,而应该根据道路的周边情况、所处环境及受益村集体经济情况来选择与其相适应的照明电源、光源、路灯型式及控制方式。《技术措施》还对电源、光源、灯具、安装形式、控制方式的分类和在何种情况下选择何种方案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为后面的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记者走访到花都区炭步镇塱头村时,发现这里的路灯跟别的地方不一样——灯杆是大红色的,灯罩做成了灯笼的样式,远远望去,煞是好看。一问才知,这是为塱头村量身定做的,因为塱头村里有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所以该村一直主打旅游牌,因此为了配合这里的整体环境才把路灯设计成仿古的样式。而这么做的根据在《技术措施》里就可以找到——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物附近道路、广场宜选用与环境协调的庭园灯,其光源、安装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花都区炭步镇塱头村的仿古式路灯

值得一提的是,在路灯布置上,《技术措施》特意针对村广场、祠堂作出规定:广场采用60W LED灯、杆高8~10米,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布置照明灯具, 装灯位置应避免影响广场的使用功能。广场、祠堂可采用LED灯戓节能灯,用支臂安装。而普通道路主要采用30W LED灯,杆高6米。这样一来,提高了广场照明的亮度和安全系数,方便了村民们集中在广场上集体活动。

施工建设有《技术措施》,验收则有《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明确规定: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及时移交,所有试验段工程移交给当地镇政府使用及管理。也就是说,完成一条村移交一条村。

据了解,由广州市建委首创的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后来被许多城市拿去借鉴参考,而同时被一起拿去借鉴的文件还有一个,那就是由建设管理单位(即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制作的招投标方案。相关工作人员不畏艰辛,反反复复深入现场,做好设计分段分片规划,尽可能做到设计招标分段合理。随后又认真细致编制、审核各项招标文件。在发改委、财政局、招标办、工程交易中心等单位的大力帮助下,顺利的完成了招投标工作。

各方好评如潮 市委书记给予高度评价

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的“光明之路 幸福乡村”工程让广州的农民实实在在感受了一把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和魄力,记者走访了一圈下来,发现无论是普通村民,还是干部领导,都为这一民生工程打心眼里感到高兴。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陈亚新说:“这个项目是我从事政府工程以来,老百姓最拥护和最喜爱的一项工程,开创了农村大规模使用LED路灯的先河,结束了农村夜晚无照明出行的历史”。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侯永铨曾多次到施工现场查看情况,还再三叮嘱各区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路灯”,他说:“广州乡镇路灯建设工程是惠泽民生的大事,是一项政治任务,不能懈怠。虽然任务艰巨、困难多,但我们必须团结一心,千方百计、高标准高质量、按期保质完成,让这条光明之路走进每条村落,点亮老百姓对生活对未来的希望”。

时任增城市委书记的徐志彪曾说:“山区农村亮起了一盏又一盏的路灯,照亮了北部山区的夜空,改善了山区的生产生活条件,照耀了山区的脱贫致富之路。”

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简文豪曾说:“乡镇路灯建设工程体现了政府对老百姓的关心,同时也是落实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不仅是民生工程,还是“民心”工程。”

广州市市委书记的万庆良也一直关注着工程的进展,曾用“5个成效显著”来给予该工程高度评价:一是市领导推动、成效显著。二是设计工作成效显著。三是试验段工程成效显著。四是筹措资金成效显著。五是建章立制成效显著。

他说,“要让明灯点亮广州农村的村道小巷,让乡亲们感受幸福之光、温暖之光、希望之光,使城市和农村比翼齐飞,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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