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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股民索赔千万获法院受理

2013-03-20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证券日报 网友评论: 0

摘要: 3月18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向记者表示,广州市中院已经受理了其提交的股民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月18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向记者表示,广州市中院已经受理了其提交的股民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作为此次股民诉佛山照明信息披露违规索赔案的主办律师之一,吴立骏指出,佛山照明同时发行了A股和B股,粤照明B的股民享有与佛山照明股民同样的索赔和获赔的权利。符合索赔报名条件的股民为在2012年7月5日收盘时持有股票或在2012年11月2日收盘时持有股票,任一条件符合就可参加索赔,此案件胜诉概率较高。在目前法律规定下,不主动提出索赔的股民无法自动获赔。而此次佛山照明的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15年3月6日。

目前,吴立骏律师已接受上百位佛山照明和粤照明B股民的委托,符合条件的索赔金额已超1000万元。

同时,吴立骏认为,从2012年年底立案调查开始到行政处罚的出具,用时仅4个月,广东证监局严格的施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保护了证券市场的投资秩序和股民的合法权益,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将成为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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