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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城区亮化设施专业维护队伍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3-10-31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李沧区城区亮化设施专业维护队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李沧区城区亮化设施专业维护队伍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李沧区城区亮化设施专业维护队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SDSITC-13130910
2 、项目名称:李沧区城区亮化设施专业维护队伍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李沧区城区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5、 投标人资格 、资质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企业须在青岛地区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直属分支机构及入青信用登记证;
5.2 同时具有城市道路照明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5.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5.4 近三年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qingdao.gov.cn/ ) 上发布。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3年10月28日起至2013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入青登记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发售。
8、 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 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 在2013年11月 2 日17:00时前, 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 按照以下联系方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 13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62号
邮 编: 266100
联 系 人: 安勇
电 话: 0532-87896742
10.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E---mail: chenqian_333@163.com
邮政编码: 266033
电 话: 0532-85782127 、85786283
传 真: 0532-8061508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银行账号: 240304140153
联 系 人: 陈倩 、 李朝气
20 1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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