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村民委员会拟建的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路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路灯工程 工程规模: 约 48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投资概算: 约 48万元
资金来源: 移民扶持 建设地点: 白沙镇坪盘村
建设工期: 6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_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企业。建造师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并同时取得公路或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B证。
2) 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涵江区内注册登记,且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最新公布的2013年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类别 的企业;
3)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13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hjfwzx.com)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年 10 月 9 日起在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3 年 10 月 9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提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二层开标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及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传真: 13808589457 电话/传真: 0594-2671278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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