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扶持LED产业 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
摘要: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经信局获悉,继两年前出台“全国最为优惠扶持政策”后,江门新一轮扶持绿色光源产业的多项优惠政策也将陆续出台。目前,《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江门绿色光源)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正向社会公示。
中间组织投资:奖励可达百万元
《意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中间组织组团投资LED项目。
叶海林:对中间组织统一组团投资LED项目的,除企业享受相应优惠外,对组织者在其引进项目正式投产后,根据项目投产时实际到位的投资总额(含项目用地、基建和设备购置投入,不含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追加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技术升级:最高奖励50万元
《意见》提出,对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国家级10万元、市级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叶海林: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检验测试平台、重点实验室等认定的,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企业获得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创建名牌产品:可获50万元奖励
《意见》鼓励LED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在省政府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评为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评为出口免验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叶海林:将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企业或相关机构被正式授权为国家或省级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分委会等技术标准制定机构,按国家级5万元、省级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主导制定一项地方标准或产业集团联盟标准奖励5万元;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奖励10万元;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奖励20万元。主持标准修订的,按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额度的60%予以资助。去年9月,江门市LED标准联盟已对外发布备案《道路照明用LED灯》、《室内照明用LED球泡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双端LED灯》、《装饰照明用LED灯》4个联盟标准。
产品推广应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
《意见》延续去年来江门市加强LED产品推广应用的思路,提出鼓励使用本市产品,对本地产品检测给予优惠。
叶海林:经过招投标后,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市LED产品目录的产品,对采购江门市LED产品目录产品的公共照明领域及机关事业单位照明项目,给予采购总额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落户江门高新区的国家半导体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将对本地LED企业的产品检测给予7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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