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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夜间施工照明直射居民家最高罚3000

2012-09-20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昨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四环路以内施工需修建围挡,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违反上述规定被发现后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和投诉。

  围挡底座为0.5米高实体砌筑

  《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底座应当为0.5米高实体砌筑,并进行抹面和涂刷白色涂料,围挡型材应当采用彩色(三片蓝色与一片白色相间)定型钢板,四环路以内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四环路以外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工程围挡采用彩色定型板材或者砌体,应当有基础、立柱和上沿、并做亮化处理。围挡主色调与周围环境一致,围挡外侧与道路间隔带应当绿化。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抢险抢修后应恢复场地原状

  《办法》指出,线路管道、园林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以及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材质应当采用彩色定型钢板,做制式可移动处理,总高度不得低于2米,自底座(部)向上0.3米做红白相间呈斜式45度角喷涂处理;因突发事件需要抢险抢修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简易围挡、明显标志等防护设施。抢险抢修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平整场地,恢复原状。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NT:PAGE]

  施工照明避免直射居民住宅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场地,清除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临时设施。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6级风以上 停止拆除建筑

  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并保持安全网的清洁、整齐。对污染严重或者发生破损的安全网要及时清洗、更换。

  拆除建(构)筑物时,应当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湿化处理,并不得遗留断墙残壁影响市容。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除建(构)筑物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后暂时闲置的建设用地,土地收储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实施简易绿化并按标准实行封闭围挡。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车辆带泥行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应当采用混凝土或者沥青进行硬化。硬化路面长度以马路边石为界,向内延伸长度不得少于50米。如因现场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长度,以进出口路面全部硬化为准。进出口处应当设置冲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NT:PAGE]

  22时至次日6时禁噪音施工

  在市区范围内除抢险、抢修外,22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昼夜连续作业的,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放置于围挡内,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市容和环卫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绿化产生泥土要及时清运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泥土和树枝、树叶等垃圾应当按规定堆放,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亮化美化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整齐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弃物。

  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欢迎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情况

  随着天气转暖,长春市各项工程开始陆续施工,如果您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工程的影响,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8488911反映相关情况,本报记者将在现场踏查后,及时把您遇到的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促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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