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广东质监抽查自镇流LED灯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3.9%

2012-08-23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21日通报自镇流LED灯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3.9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21日通报自镇流LED灯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3.9 %。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等7个地市21家企业生产的自镇流LED灯产品共23批次,依据GB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的安全要求》、GB/T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自镇流LED灯产品的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一般显色指数、色品容差、谐波、骚扰电压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到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故障状态、色品容差、一般显色指数、骚扰电压、灯功率、耐热性、互换性、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防火与防燃等项目。抽查中发现,17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1批次为“中山市制造”,标称生产企业涉及中山市耐特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凯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雅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珠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普利亚照明灯饰有限公司、中山市劲野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骏洋光电灯饰厂、中山市国铠照明有限公司等企。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拉丁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拉丁照明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 收藏本文
最新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 Email:news@alighting.cn
  • 传真:020-852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