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夜景照明禁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
摘要: 从市政市容委最新发布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本市夜景照明必须采用节能技术,禁止使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此外,本市还禁止彻夜长明景观照明。
从市政市容委最新发布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本市夜景照明必须采用节能技术,禁止使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此外,本市还禁止彻夜长明景观照明。
《意见》中,市政部门对照明节能做出了严格规定:市区两级须制定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照明所用光源、灯具等必须符合节能技术标准,新建道路照明禁用多光源无控光器低效灯具,禁止使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将与道路建设同步安装,装灯率必须达到100%;城市照明设施采用的光源,不能产生眩光,不能影响市民生活或危及生态环境及古建安全。
另外,由于本市夜景照明装置数量庞大,很多单位夜景照明管理不到位,整夜开放夜景照明,造成严重浪费,市政部门要求相关单位执行“半夜灯”节能控制方式,不准景观照明彻夜长明。
《意见》中还指出,本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须达到98%,次干道、支路亮灯率应达到96%。此外,道路照明须根据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实施人性化开关灯。设置路灯等道路照明时还需考虑避免树木遮挡等因素。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节约的夜景照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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