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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的通告

2012-05-10 作者: 来源:银川新闻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近日,银川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一批“点缀成线、线汇成圈、圈带成面”城市亮化工程。为了掀起全民推进亮化工程建设的热潮,实现亮化工程效果最大化,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的通告。

  为进一步营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彰显“塞上湖城、回族之乡、西夏古都”城市特色,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打造西北地区流光溢彩“不夜城”。银川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一批“点缀成线、线汇成圈、圈带成面”城市亮化工程。为确保“多彩银川,绚丽凤城”城市亮化工程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市委、市政府统筹指导,部门、辖区、街道、商户齐抓共管,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的强大合力,掀起全民推进亮化工程建设的热潮,实现亮化工程效果最大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央、自治区驻银和银川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施亮化工程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到“多彩银川,绚丽凤城”城市亮化工作中来,明确各单位亮化工程负责人和联络员上报市首府亮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中央、自治区驻银和银川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银川市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办公场所、商铺亮化工作,积极投入到城市亮化工程建设热潮中。

  三、“多彩银川,绚丽凤城”亮化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亮化产权单位要顾全大局,统一思想,立即行动,积极配合首府亮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各产权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设计,并将设计的效果图、平面图报首府亮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经批准审核的亮化工程不准施工。

  四、各产权单位要对亮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全体市民要积极参与到保护亮化设施、维护亮化设施的行动中来,及时举报破坏、盗窃亮化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亮化工作的安全和整体效果。

  五、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城市亮化工程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实施亮化工程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措施要求,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产权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亮化工程,努力达到预期目标。首府亮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市亮化工程进行指导、督察和检查,协调解决亮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产权单位核准办理亮化用电电价优惠,同时对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成效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望全体市民和各有关单位依照《银川市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多彩银川、绚丽凤城”城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城市亮化工程建设热潮中,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两宜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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