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乌市:擅自设置的LED广告必须“下岗”

2012-11-14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法制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从即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将集中开展对户外大型LED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景观管理处了解到,为规范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的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乌鲁木齐市将集中清理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

  据介绍,凡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置LED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取得设置权。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设置。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一律在11月2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并予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原许可期满的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由其产权单位和经营单位,在12月20日前自行规范整治;逾期不自行整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予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要求各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产权单位和经营单位,要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形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规范管理工作,不得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严重干扰、阻碍执法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拉丁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拉丁照明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 收藏本文
最新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 Email:news@alighting.cn
  • 传真:020-852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