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正式签订LED标准互认互通协议
摘要: 9月23日,在“海峡两岸LED产业科技成果发布会”上,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与台湾LED路灯产业联盟共同制定的《道路照明用发光二极管》和《大功率路灯》两个互认标准共同发布,双方还签订了“闽台LED标准互认协议书”。此举开创了大陆与台湾标准互认互通的先河。
今年以来,根据“社会推动、协会实施、深入比对、标准共享”的原则,福建省信息化局会同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手推动,依托行业协会,把制定福建省地方标准与推动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结合起来,设立了“闽台互认标准”这种双方都认可并遵守的新的标准形式,以及“共同制定、共同发布、共同遵守”的闽台LED标准化合作机制,对海峡两岸的标准互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9月23日,在“海峡两岸LED产业科技成果发布会”上,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与台湾LED路灯产业联盟共同制定的《道路照明用发光二极管》和《大功率路灯》两个互认标准共同发布,双方还签订了“闽台LED标准互认协议书”。此举开创了大陆与台湾标准互认互通的先河。
闽台LED标准的互认互通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一、首次实现了大陆与台湾标准制定实质性合作。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在制定《道路照明用发光二极管》和《大功率路灯》两个地方标准时,充分征求了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台湾光电半导体产业协会、台湾LED路灯产业联盟等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意见,并采纳了台湾方面提出的三十多条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没有采纳的意见,双方负责标准制定的专家学者也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最终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为双方标准实现互通奠定了基础。
二是首次实现了大陆与台湾标准的“无缝链接”。台湾LED路灯产业联盟以经过比对的福建省地方标准为蓝本,制定了台湾LED路灯产业联盟的团体标准,其主要内容和关键技术指标与福建省地方标准完全一致,并明确适用于台湾LED路灯产业联盟的所有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参照执行。
三是确立了“闽台互认标准”制定和实施机制。在福建省地方标准和台湾团体标准的基础上,协议书明确了“闽台LED互认标准”制定、发布和执行机制,提出双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制定一系列闽台LED互认标准,由双方会员单位共同遵守、执行,为实现海峡两岸标准互认互通创造了新的模式。
闽台LED标准的互认互通是闽台LED产业紧密合作的一个里程碑,对于规范闽台LED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提升闽台LED产品的竞争力,推动闽台LED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互认标准的制定,能有效减少两地企业的研发、生产成本,为LED产品在闽台市场的双向进入创造了良好条件,并为大陆与台湾的标准合作创设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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