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共机构将采用高效光源
摘要: 规划提出,要在全省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等高效光源,实现到“十二五”末,年节约用电1.6亿千瓦时,折合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同时,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15年达到10%以上。
湖北省将通过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实现到2015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15%。近日记者获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出台《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出这一目标。
这十大工程包括:百家节能型示范单位建设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新能源公务用车工程、燃气灶具改造工程、新能源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节水工程等。
规划提出,要在全省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等高效光源,实现到“十二五”末,年节约用电1.6亿千瓦时,折合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同时,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15年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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