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室内照明EMC模式或将重蹈路灯覆辙
摘要: 今年以来,LED室内照明市场还未得到真正释放,而企业却纷纷涌入致使整个行业硝烟弥漫,即使低价求订单的经营模式也未能使企业摆脱经营惨淡的困境。而就在此时,EMC模式再次成为业界企业关注的焦点。
企业身兼多职,分身乏术
EMC模式是由企业、业主、银行三方共同签订协议,对于EMC模式的运用,林昭景表示,企业扮演的角色太多,要生产,要运作资本,要评估,要与业主进行资金核算,有点分身乏术。
“目前有很多企业都在做EMC模式,其实他们都是在拿钱做风险。有些项目条件非常苛刻,企业一旦接受,就会陷入一个危险的困境”。林昭景对记者分析到,造成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身兼多职,资金没有得到有效运转。“把流动资金变成固定资金来投资,回报率长,而正常的生产经营就会间接地受到影响。如果企业想要继续向前发展,就会变得很艰难。”
尽管目前国内不少LED企业纷纷成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将EMC业务与研发生产分开。但这些制造企业在资源整合、价格调整等方面,还是缺乏一定专业性。
林昭景坦言,企业既做产品,又作EMC,他们到底有多少钱呢?营业额上亿的LED照明大企业不多,小企业就更麻烦。EMC模式的项目资金投入很大,占据了企业很多流动资金,即便好项目也有一定局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生产力就会受到一定束缚。
LED照明产品品质众说纷纭,银行对LED企业也持谨慎态度。据了解,不同地域不同银行都有不同的操作体系,银行对企业也有一个评估,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得到资金支持。
“室内商业照明相对好些,EMC模式应该由投资方机构去做,如果由企业做,会遇到很多问题”,林昭景对采用EMC模式的企业深表担忧。项目成本高,回报周期长,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前两年做LED路灯的企业没有几家能赚钱。
为此,林昭景建议由企业与基金或投资机构一起合作项目,以降低风险指数。“由基金或机构,专门做EMC模式,然后与企业合作,以不同的角色,做好不同的工作,投资方负责项目运作,企业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分工合作。
资料:
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来源:高工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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