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馆LED显示屏项目询价采购
摘要: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科技馆采购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TGPC-2009-B-0002)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六)其他要求
1.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2.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3.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4.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 本项目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报价时间:2009年8月13 日14:00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电子投标”中登陆进行报价。并于2009年8月13日14:30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报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2009]21号文件要求,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09年3月至12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上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编辑:PCL)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