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监控设备、LED显示屏、评价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许昌市监控设备、LED显示屏、评价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受许昌市某单位的委托,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监控、显示屏、评价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XZCG-G2008071号
2、货物需求: A包监控设备;B包LED显示屏;C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
3、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A包)。
4)省外投标单位,按照《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须在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后,方能参与相关项目的招标活动,且应在河南省有常设机构或委托河南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负责其技防系统质量保障服务工作。(A包)
5)符合河南省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A包)。
6)具有生产能力的专业LED显示屏制造企业,且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B包)。
4、招标文件售价:A、C包:人民币100元/包,B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上午9:30整。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市财政局三楼308室。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2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开标地点:许昌市经二路招投标交易中心五楼开标2室。
9、现场勘察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下午3:00整。
10、现场勘察地点:许昌市莲城大道中段劳动和社会社会保障局。
1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2、联系人:苏先生 靳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4-2676111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编辑: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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