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产品节能认证宣贯在“灯都”召开
摘要: 国务院近期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其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
国务院近期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其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产品。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对节能产品认证提出了更高要求,这要求我中心在今后的节能认证工作中更加把好认证关,高标准、严要求,向社会引荐技术和质量均可靠的节能产品。
为了促进照明产品节能技术的提高,做好国家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推动节能产品更多更好地达到各项采购要求,2007年9月27日,中标认证中心在我国“灯都”—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召开了“照明企业节能产品认证宣贯会”,二十多家国内外知名照明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在为期半天的会议上,我中心介绍了国家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的最新信息,我中心节能产品认证标志与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标志互认及终端能效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相关认证产品的节能认证实施规则和技术要求要点进行宣贯,与会代表达成了积极支持节能产品认证事业、积极参与节能认证的共识。
包括欧司朗、佛山照明、欧普、欧帝尔、东松三雄、雪莱特、TCL等众多国内外知名的照明及照明配件制造商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表明了照明行业企业关注节能产品认证,也体现出有关企业对政府节能采购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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