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亚一审胜诉 亿光电子将提出上诉
摘要: 我国台湾地区板桥地方法院在2007年10月16日就日本日亚化学(Nichia)控告亿光电子(Everlight)产品,判决亿光电子一审败诉,亿光及其法定代表因此将共同向日亚支付8000万新台币(25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亿光却坚信其产品并未对日亚专利造成侵权,在收到判决书后,亿光将立即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我国台湾地区板桥地方法院在2007年10月16日就日本日亚化学(Nichia)控告亿光电子(Everlight)产品(包括三款LED产品,生产型号分别为 99-215 UWC/TR8、99-115 UWC/XXX/TR8及99-115 UTC/710/TR8)侵害其新式样专利乙案(专利证书089036号),判决亿光电子一审败诉,亿光及其法定代表因此将共同向日亚支付8000万新台币(25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日亚在2006年4月25日控告亿光三款LED产品侵犯其专利并寻求赔偿金,现在终于获得了对其有利的裁决。
对这一裁决,日亚称其证明了日亚行使专利权的正当性,并将继续采取适当的措施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其知识产权。而亿光却坚信其产品并未对日亚专利造成侵权,在收到判决书后,亿光将立即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因亿光涉及该案的三款LED产品已于2006年起停止生产,所以判决结果不对亿光电子的业务造成任何影响。
注:涉案专利是与移动设备(如手机LCD面板)LED产品相关的新式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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